河海大学出台失范行为处理办法 规范研究生学术行为

  •     核心提示:

河海大学研究生学术失范行为处理办法》近日出台,规定对发生学术失范行为的研究生给予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开除学籍的处分,并可附加一年内不得评定奖学金和荣誉称号、取消学位申请资格、撤销已授学位等处罚。

《办法》指出,学术失范行为有剽窃、抄袭他人学术成果;伪造学术论文、学术报告;盗用、贩卖或擅自传播课题组专有数据等未公开的技术成果;篡改、伪造研究数据;伪造创新成果和新发现;将本课题组已有研究成果在自己的论文中不加标注而明示或暗示为自己所完成;在未参与工作的研究成果中署名;发表学术论文时未经他人同意使用他人署名;发表学术论文一稿多投;虚开、伪造或篡改发表文章接受函或录用通知等。

  • 相关信息:
相关文章
    news
    新闻


    [考研信息]
    考研新闻 招生简章 调剂信息 录取统计
    [考研复习]
    考研政治 考研外语 考研数学 考研名师
    [考研资料]
    考研大纲 英语真题 政治真题 数学真题 模拟考题 考研笔记
    [考研指南]
    政策法规 同等学力
    [考研心路]
    考研故事 考研经验
    [专业学位]
    法律硕士 MBA MPA 工程硕士
    [CET4-6]
    考试新闻 考试须知 复习指导 模拟试题
    中国考研网,考研门户站-满足您的考研信息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