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业科学院“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招生简章

  •     核心提示:
    一、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立志为西部大开发和民族地区发展服务。
    
    2.保证毕业后回定向地区(单位)就业。其中,在职考生回原单位;非在职考生(含应届本科毕业生)回定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就业。
    
    3.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两年或两年以上(从高职高专毕业到录取为硕士生当年9月1日),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
    
    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报考。  4.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
    
    5.身体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6.应届本科毕业生中的推荐免试生可申请进入本计划。
    
    二、报名与考试
    
    1.考生在报名前要登录Http://www.chinayz.com.cn认真阅读2009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
    
    人才计划”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下载并填写《报考2009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登记表》。
    
    2.考生填写《报考2009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后,须到所在省教育厅民族教育处或高等教育处审核盖章,并寄至我院招生办公室。
    
    3.报名与考试时间:报考该计划考生必须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统一入学考试,具体报名和考试时间以教育部公布的时间为准。
    
    4.为方便考生复习,凡报考我院的考生,我院提供报考专业两年的专业课试卷。招生简章可来函索取或登录我院网站查阅:Http://www.gscaas.net.cn。
    
    三、录取
    
    我院将根据考生初试成绩,对符合国家进入复试基本要求的考生实行差额复试,择优录取。被录取的硕士生第一学年均须到教育部指定的基础强化培训基地接受培训,然后进入硕士阶段的学习。所有被录取的考生录取类别均为定向,且须签订定向协议。在职考生与所在单位签订协议书;非在职考生(含应届本科毕业生)与生源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签订协议书。硕士生毕业后必须回定向地区或单位连续服务至少5年。
    
    四、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100081 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12号 中国农业科学院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联系电话:010-62162692 E-mail:yzb@mail.caas.net.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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