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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 中国古代史笔记(朱绍侯版本)

第三节 西周国家经济与文化

一、农业生产的发展

西周农业生产的发展已相当发达。《诗经》中的许多这方面的记载。如“丰年多黍多 禾余 ,亦有高廪,万亿及秭 ( 兆 ) ” [13] ;“黍稷茂止,获之挃,积之栗栗。其崇如墉,其比如栉。” [14] 这就是说,当时有万亿兆的高廪,有堆积如城,排比如栉的露积。又:“曾孙之稼,如茨如梁。曾孙之庚,如坻如京。乃求千斯仓,乃求万斯箱。黍稷稻梁,农夫之庆。” [15] 意思是,他们的庄稼像高高的草垛,像高大的小山,他们的黍稷稻梁,可盛千仓万箱。这些记载反映出当时的农业的丰收景象。

西周时期,主要的生产工具是耒耜。耒是木制的曲柄农具,下端有岐出而税利的木叉,用以刺地。木叉之上贯一小横木,为耦耕时踏足处。《诗经》中有“千耦其耘”、“十千维耦”的记载,说明周人农田的耕作形式主要是耦耕。古代耦耕,两人各以足踏于小横木上,推使木叉深入土中,谓之“推。”或一人用耒,一人播种配合,亦为耦耕。耒既深入土中之后,向后斜抑柄端以起土,谓之“发。”一推一发所起之土因谓之“ 土发 ”。古代的耦耕就是这样反复向后移动的一推一发。《淮南子·修务篇》说:“耕者日以退”,这就是耒耕的现象,与犁耕向前移动是不同的。耜字从耒从,原是铲锹状农具,后来像在耒的下端,安装半圆形锐利金属“犁錧”或石蚌类的刀铲。它的用法,与耒相同。耒耜虽然简单,却是可以胜任深耕的农具,远胜于鹤嘴锄和原始的犁耕或掘土棒。

农具还有钱、鎛、銍、艾等,如《诗·周颂·臣工》云:“命我众人,庤乃钱鎛,奄观銍艾。”《说文》云:“钱,铫也,古田器。”《纂文》曰:“铲之使用,即与钱同。钱特铲之别名耳。”钱即后来的小铲子。鎛,《国语·齐语》韦昭注:“锄也。” 銍,《说文》云:“获禾短镰也。”艾,通刈,略似现在的剪刀。从有关文献记载看,这些工具当时已普遍用于农业生产。

西周在休耕地的基础上逐渐地发展到自觉不自觉的农肥耕作。休耕的菑田,只是耕后不播种子,并不是不耕。《尔雅·释地》孙炎注云:“菑,始灾杀其草木也。”灾杀草木而积肥。《左传·隐公六年》载:“为国家者,见恶,如农夫之务去草焉,芟夷菑崇之,绝其本根,勿使能殖。”农夫最重要的事是除草以积肥。《周礼·薙氏》:“掌杀草,春始生而萌之,夏日至而夷之,秋 月黾 ( 孕 ) 而芟之,冬日至而耜之,若欲其化也,则以水火变之。”《周礼·稻人》:“凡稼泽,夏以殄草而芟夷之”;《礼记·月令》于夏月下云:“是月也,土润溽暑,大雨时行,烧薙行水,利以杀草,加以热汤,可以粪田畴,可以美土疆。”这是一种利用夏日溽暑时湿度热度以加速堆肥腐化的措施。《文选·东京赋》云:“芟夷蕴崇之,又行火焉”,就是把草堆积起来,加以火化,令浓烟蓊郁,徐徐燃烧,这可能就是古代菑田积累下来的经验。《周礼·地官·草人》曰:“掌土化之法,以物地,相其宜而为之种。凡粪种, 马辛 ( 色赤 ) 刚 ( 土强 ) 用牛,赤堤 ( 赤黄色 ) 用羊,坟 ( 润 ) 壤用麋,渴 ( 涸 ) 泽用鹿,鹵泻用 犭亘 ,勃 ( 粉解 ) 壤用狐,埴 ( 土黄而细密 ) 垆 ( 黑刚土 ) 用豕,疆坚用蕡,轻  ( 脆也,读如剽 ) 用犬。”这可能是利用藺田为苑囿或牧场,用各种畜类粪便来改变土壤土质。从以上所述可知,周人积累经验,到晚期对于施肥似有一定的认识。但还未用人便作为肥料,古代养犬豕较多,人便为犬豕所食,不用作农业肥料。 [16]

我国自夏、商开始,在平原地区可能就有井田了。周代,较为整齐划一的沟洫制度,也在黄土高原地区逐步出现。《周礼·遂人》:“凡治野,夫间有遂,遂上有径;十夫有沟,沟上有畛;百夫有洫,洫上有涂;千夫有浍,浍上有道;万夫有川,川上有路。”《考工记·匠人》与《周礼·遂人》所载的沟洫制度是一致的。

西周农作物的品种有所增加,具备了后世所有的主要农作物,如黍、稷、梁、菽、麦、稻等,另外还有桑、麻和瓜果之类等。《诗经》中有许多记载,《齐风·南山》:“艺麻如之何 ? 衡从其亩。”《豳风·七月》:“春日载阳,有鸣仓庚。女执懿篚,遵彼微行,爰求柔桑。”“六月食郁 ( 梨的一种 ) 及蕡 ( 李的一种 ) ,七月亨葵及菽;八月剥枣,十月获稻,为此春酒,以介眉寿 ! 七月食瓜,八月断壶 ( 葫芦 ) ,九月叔苴 ( 一种麻 ) ,采蔡荼薪樗,食我农夫 ! ”“九月筑场圃,十月纳禾稼,黍、稷、重 ( 谷类的一种 ) 樛,禾、麻、菽、麦,嗟我农夫 ! ”诗中所记虽直接反映春秋时期收获各种农作物的情景。

二、手工业生产的发展

西周的手工业比商代更为进步。手工业作坊的一个突出特点就是加强工商食官制,即由官府经营管理手工业。《礼记·月令》曰:“百工咸理,监工日号,毋悖于时。”反映出“百工”在监工的管理下进行劳动操作的情景。

西周王室非常重视手工业生产。如西周初年严禁酗酒,若有犯禁,就要杀头,但工匠酗酒则可以免罪,表明统治者要求发展手工业生产的愿望。

青铜业 青铜铸造仍是手工业生产的重要部门,而且在商代青铜生产基础上又进一步发展。在周人的发祥地周原地区发掘出许多铜器窖藏,所出铜器式样新颖,精美庄重,是西周铜器的突出特点。 1960 年在陕西扶风齐家村南发现一个窖藏坑,出土铜器 39 件,其中有铭文的 28 件,包括几父壶、柞钟、中友父簋、中义钟、白邦父鬲和中伐父甗等。同年在扶风召陈村发现一批铜器,共 19 件,其中 14 件有铭文。 1974 年扶风强家的窖藏坑出土 7 件铜器,有鼎、钟、簋等。 1975 年陕西岐山董家村的一铜器窖藏坑出土 37 件,有铭文的 30 件。 1976 年扶风庄白发现微氏家族的铜器窖藏坑,出土铜器 107 件,有铭文的 55 件。 1978 年扶风齐家村又发现 害夫 簋等一批铜器。这种现象说明,铜器是贵族的重要器物,并具有标志身份的重要作用。周王室和诸侯公室,乃至一般贵族似大多拥有大小不等的铸铜作坊和铸铜工匠。

西周铜器分布地域非常广泛,以周原为中心向四周扩展。陕西、河南、山西、北京、江苏等地,乃至东北、巴蜀等少数民族地区都发现了西周的青铜文化。西周青铜器品种数量大大增多,有礼器、兵器、乐器、工具、饰物等。

西周时期的青铜铸造业是商代青铜铸造业的继承和发展。在铸造工艺上也是一脉相承的。商周时期熔铜设备都是以木炭 ( 或木柴 ) 为燃料。熔铜炉的炉身都采用草拌泥条盘筑而成。商周时期在铸造时都是使用多片合范的泥型浇铸,铸型均烧成陶质。陶范的原料中均含有砂子、粘土和蚌壳,都经过粉碎、筛析和混料等工艺过程。这个时期还掌握了零件分铸的先进工艺。西周时期主要采取“先铸法”,也就是先铸零件,然后将附件嵌入范内和铸器铸接成一体。 [17] 1973 年秋,在河南洛阳北窑村瀍河西岸的台地上,发现一处西周前期的大型铸铜作坊遗址。在铜熔炉的炉壁上发现有残存的鼓风口,其中 T 31 H 276 · 2 保存最为完好,炉壁全周设置鼓风口 4 个,鼓风口直径在 13 ~ 14 厘米左右。《墨子·备穴》曰:“具炉橐,囊以牛皮。”古代用于冶炼的鼓风器称为“橐。”洛阳西周铸铜遗址的鼓风口遗存,表明最迟在西周前期,囊一类的冶炼鼓风器就已出现了。这座大型竖式铜熔炉,大体已具备了近代鼓风炉的雏型,充分表明当时冶炼技术已具有较高的水平。

丝织和刺绣 关于西周的蚕桑生产,《诗经》中有许多记载。《豳风·七月》记载:“春日载阳,有鸣仓庚。女执懿筐,遵彼微行,爰求柔桑。”“蚕月条桑,取彼斧斨,以伐远杨,猗彼女桑。”说明西周、春秋时期蚕桑生产已经提到非常重要的地位了。

1975 年陕西宝鸡茹家庄东北发现两座西周墓,其中一座是 弓鱼 伯墓。该墓有两个墓室,分属 弓鱼 伯和其夫人。在 弓鱼 伯墓中发现数量较多的玉蚕,大小不一,最大的长约 4 厘米,小的不到 1 厘米,形象生动,雕工简炼。在两座西周墓中都发现有丝织品和印痕。 弓鱼 伯墓室中发现两处,一处在一件铜叶制成的囊状物内,共两层,夹在三片铜叶内,总厚 0.3 ~ 0.35 厘米;一处附在一件铜车马器的零件上。在其夫人的墓室中发现的丝织品,附在尸骨下的淤泥土上,共三层,还有刺绣的印痕,有很鲜艳的朱红和石黄两种颜色。在另一座西周墓中也发现四块面积不等的织品。

丝织品上刺绣的印痕比较明显,采用的是辫子股绣的针法。这种针法在今天还被采用。花纹主要运用单线条 ( 一条辫子股 ) 勾勒轮廓,个别部分为加强纹饰效果,运用了双线条。线条舒卷自如,针脚边整齐,说明刺绣技术是很成熟的。

能够看得出的丝织物是平纹组织,它的奇数经丝是沉一浮一,偶数经丝是浮三沉一。即奇数经丝是平纹组织,偶数经丝是三一组织,完全循环数为四,这需要使用三片综 纟光 。这类组织在织造上的难点,是奇数经丝和偶数经丝的织缩差异很大,在一个完全的组织中,交织点相差一倍。另外,在出土的织物中,还有一种是斜纹提花织物。估计当时使用两种方法:一种是带双经轴的织具;一种是在织缩小的一组经纱上加压,待织出一定长度后,再把长出的经丝拉掉。究竟采用哪一种,很难判断。它的地纹当为左右斜纹变化组织,花纹是提花的简单菱形图案,是用提花机具织出的。在刺绣的残痕上附着红、黄、褐、棕四种颜色。红、黄特别鲜艳,用的是我国传统颜料的朱砂和石黄。红颜色可能是画上去的。当时已成功掌握了朱砂颜料的制作,并在一定范围内加以应用。

周代丝织物不仅有平纹,还有斜纹,这种组织显示了绮的面貌。这些出土材料,说明周代丝织和蚕桑已经相当发达。 [18]

煤玉雕刻 1975 年在陕西宝鸡茹家庄发掘的 弓鱼 伯墓中,出土有 200 多枚黑色的玦。黑玦结构别致,显现鲜艳的沥青光泽,在墓中埋藏近 3000 年,仍然黑润光亮。经分析,其成分是一种名叫煤玉的矿物质。这批玦所用煤玉的来源,距宝鸡不会太远。宝鸡处渭水之北,是我国主要的产煤地区之一。

煤玉雕刻是我国传统的雕刻技术的继续,有悠久的历史。在辽宁沈阳北陵附近的新石器晚期遗址,就出土过煤雕装饰品; 1956 年陕西沣西的西周墓出土过煤雕圆环; 1976 年陕西宝鸡竹园沟的西周小墓出土过煤雕的玦; 1963 年河南陕县刘家渠汉墓出土的有煤雕的小羊和头簪。

西周墓中这批煤雕的发现,说明当时已能区别煤玉与煤,并对煤玉的光泽、色彩、硬度和韧性等物理性质,有了比较深入认识。

这批煤雕品的发现对于探讨我国开始用煤作燃料的时间有重要的意义。在现代能源科学发展之前,煤是重要的燃料。过去曾认为我国开始烧煤或在汉代,或在宋代,但各说都承认我国是世界上最早烧煤的国家。宝鸡发现的这批煤玦,说明我国烧煤的时间似远在汉代之前。

从煤雕的发现,可以知道从新石器晚期至西周之间,我国劳动人民已与煤接触。所有的煤都能燃烧,而能雕刻的煤为数极少。发现煤的可燃功能,远比发现煤的雕刻功能为易,因而时间也会更早。不难想像,凡雕刻用煤都含有大量的挥发成分,温度稍高就能引燃,在长期的雕刻过程中,煤料总有可能因接近明火而燃烧,人们就会发现这种矿物普遍具有的可燃功能。因此,我国烧煤的历史有可能在西周时期就开始了。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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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城市建筑和商业交通

城市建筑 我国远古时期的居民在新石器时期,就已开始建筑城堡。目前考古发现的新石器时期的城堡有数十座,如河南登封王城岗、淮阳平粮台、山东章丘龙山城子崖、寿光边线王、辽宁凌源南城子、内蒙赤峰东八家等。

西周时期,城邑建筑的规模有了进一步发展。《诗·大雅·绵》记载:“其绳则直,缩板以载,作庙翼翼”,“乃立皋门,皋门有伉。乃立应门,应门将将。”这首诗说,先周古公亶父时期,周族就在岐邑用墨绳、缩板之类的工具作宗庙、筑城门了。西周以后,文王都丰,成王都镐,丰、镐成为西周王朝早期的都城。《诗·大雅·文王有声》云:“文王受命,有此武功,既伐于崇,作邑于丰,文王烝哉。……考卜维王,宅是镐京,维龟正之,成王成之,武王烝哉。”即文王伐崇得胜后在丰作邑;武王又经过占筮和龟卜,在镐作邑,定为京城。

《左传·昭公四年》载:“康有丰宫之朝。”杜注曰:“丰在始平雩县东,有灵台,康王于是朝诸侯。”魏王李泰《括地志》亦云:“周丰宫,周文王宫也,在雍州雩县东三十五里。”说明丰都有丰宫、灵台等。又根据麦尊、史懋壶等铜器的铭文可知,丰都中还有辟雍、大池、湿宫等。《左传·庄公八年》载:“凡邑有宗庙先君之主曰都,无曰邑。”那么,丰都是周文王的都邑,应有周的先祖宗庙。镐京亦应有同样的或者更大的设置和建筑。根据目前的材料,丰、镐遗址皆在陕西沣水西岸,俱已淹没,城基遗址至今尚未发现。但据勘察估计,丰邑的总面积大约 6 平方公里,镐京除被汉代挖凿的昆明池破坏以外,遗址面积还有 4 平方公里。 [20] 这是两个规模相当大的都邑。

周公东征后又作雒邑。《逸周书·作雒解》载:“城方千七百二十丈,郛方七十里,南系于洛水,北因于郏山,以为天下之大凑。制郊甸方六百里,国西土为方千里,分以百县,县有四郡,郡有四鄙。大县城方王城三之一。小县立城方王城九之一。都鄙不过百室,以便野事,农居鄙得以庶士,士居国家得以诸公大夫。凡工贾胥市臣仆州里,俾无交为。乃设丘兆于南郊,以祀上帝配以后稷、日、月、星、辰、先王皆与食。”文中所说的“丈”、“里”皆不是现在的概念,但可以看出,雒邑是一个很大的城邑,自雒邑至宗周 ( 即镐京 ) 之间有小的城邑。在大的城邑里面有王的宗庙,周王和大臣的居处,还有工、贾、胥、市臣等,实际上已具备了早期城市的特征。

1976 年在陕西岐山县凤雏村发现一组大型的西周建筑遗址,同时在扶风召陈村也发现大型的西周建筑基址群。这两处建筑遗址在一定程度上反映西周的建筑技术和水平。

凤雏村的大型建筑坐落在一个夯土台基上,布局以道、前堂、过廊、后室为中轴,东西配置厢房,形成一个前后两进、东西对称的封闭性院落。门道在南面正中,宽 3 米,长 6 米。门外,正对门道有影壁,即所谓的“屏。”门道两边有东、西塾,门内堂前为中庭,中庭两侧各有两个台阶通向东西厢房。前堂是这组建筑群的主体,堂面阔六间,通长 17.2 米,宽 6.1 米;前堂周围皆有柱子,柱穴底有砾石为柱础;前堂的台基高出周围建筑的台基。由前堂通过道到后室。后室与东西厢房都有走廊相通。在这群建筑基址中还发现两处排水管道,用陶水管套接,或用卵石砌筑。建筑物的地面和墙壁都有泥浆掺合细沙和石灰涂抹,表面光洁,质地坚硬。在房屋的堆积中发现有少量的瓦,屋顶的某些部分和屋脊等可能是用瓦覆盖的。 [21]

扶风召陈村发现的西周建筑物,已发掘建筑基址 15 处,发现有台基、柱础,台基周围有用卵石铺成的散水,很多各种型式的板瓦、筒瓦,还发现有半瓦当。 [22]

西周时期已经出现了自成院落的建筑群,庭、堂、廊、影壁的建筑都出现了,并且还有散水及用陶水管接成的排水管道,建筑相当考究。更重要的是,遗址中发现许多各种型式的板瓦、筒瓦和瓦当,说明当时已开始把瓦用在建筑上。在瓦的正面或背面都带有用以固定位置的瓦钉或瓦环,还有一种背饰雷纹的小筒瓦,制作相当精致。西周以前房顶全部盖草,西周早中期开始局部用瓦,西周晚期至东周初期大部分盖瓦,可能代表了古代建筑房顶变化的三个重要阶段。随着房顶材料的改变,梁架柱的负荷量也必然增加,召陈第 3 号基址的柱础加密,础坑加大和基部的加固,正是这种梁架结构改变的反映。

西周时期的房屋建筑,材料有很大改进,建筑规模、建筑水平较夏商时期都有了很大的发展。

商业交通 西周的商业和手工业一样主要控制在官府手中,商业交换主要由官府经营,但亦有一些个体商人。《尚书·酒诰》载,西周在打败了殷商王朝以后,成王乃“大命于妹邦……妹土,嗣尔股肱,纯其艺黍稷,奔走事厥考厥长,肇牵车牛远服贾,用孝养厥父母。”成王许可“妹土”之民,在农事既毕之后,可以从事商贾,孝养父母。这些“肇牵车牛远服贾”的商人,似是个体商贾。

西周时期贸易还停留在实物交换的阶段。《诗经·卫风·氓》云:“氓之蚩蚩,抱布贸丝”,反映了以布交换丝的事实。西周时期还没有出现货币。

西周实物交换的内容主要有:各种农产品、日用品等,另外还有金属铜。金属以“孚”或“锾”为重量单位。但这里金属只是作为一般的等价物,而不是作为货币参加交换的。

西周的交换也非常便利,是时已经有了牛车、马车等交通工具。自西周王朝的都城向各诸侯国都皆有大道可通。这种大道称为“周道。”《国语·周语中》载:“周制有之曰,列树以表道。”“周道”两边都植上成排的树,开后代林荫大道的先河。《诗·小雅·大东》云:“周道如砥,其直知矢。”以如砥如矢来形容周道的宽、平、直。周道可容四马并行。《小雅·四牡》曰:“四牡騑騑,周道逶迤。”西周的大道可能设置有亭舍等设施,以供行人的食宿和保护道路的畅通。《诗·周颂·天作》云:“有夷之行,子孙保之。”意为岐山下有平坦的大道,周的子孙要保护好它。周道似只归贵族使用,因“小人”,即劳动者被固着在田土上,不可能使用周道。《诗·大东》曰:“君子所履,小人所视。”“佻佻公子,行彼周行。”这些从宗周至雒邑,以及到各诸侯国的大道不仅有益于西周王朝的统治,而且为商贾的远行贸易创造了条件,从而加强了各地的经济文化的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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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西周时期的哲学思想

西周时期,随着民智渐开,人们已经认识到任何事物都有自己的规律,并在发展变化;还认识到事物的正反阴阳两个方面,如果阴阳不能调和,就会引起大灾难。《国语·周语上》云:“幽王二年,西周三川皆震。伯阳父曰:‘周将亡矣。夫天地之气,不失其序,若过其序,民乱之也。阳伏而不能出,阴迫而不能烝,于是有地震。今三川实震,是阳失其所而镇阴也。阳失而在阴,川源必塞;源塞,国必亡。”这里把山川崩震,即地震的原因说成是国家败亡的征兆,当然是一种牵强。但文中所云“天地之气,不失其序,”当失序之时,阴阳不能调和,则必引起“地震”,对自然界来说,是有道理的,但用来解释政治,则纯属附会。

《周易》是一本卜筮的书。自新石器时期起,人们就已经开始占卜,从而也出现了八卦。安徽含山凌家滩新石器时代墓地的 4 号墓中出土几件玉器,玉片中八方图像与中心象征太阳的图像相配,符合我国古代原始的八卦理论。 [23] 《周易》正记载了新石器时代以来,包括西周的卜筮理论,包含着高深的哲理。其中阴、阳相对的思想是《周易》中有名的辩证法思想,和矛盾统一对立的思想类似。《诗·小雅·十月之交》云:“百川沸腾,山冢萃崩,高岸为谷,深谷为陵,哀今之人,胡憯莫惩。”反映了当时人们已学会用发展的眼光去看待自然界的事物和现实社会中政治风云的变幻以及人们命运的无常。

西周时期,人们还认识到水土等所演生之物是民所必依赖的。《国语·周语上》云:“夫水土演而民用也。水土无所演,民乏财用,不亡何待 ? ”虽然西周贵族把自然界的一切都与政治相结合,但由此也可知人们已经认识到自然的规律,以及事物之间的联系。

西周时期,随着生产的发展和科学技术的进步,朴素的唯物主义和自然辩证法的思想有所发展。

《尚书·洪范》,学术界一般认为是战国时期的作品,但里面的“五行”观念可能自西周已经产生。《洪范》云:“五行,一曰水、二曰火、三曰木、四曰金、五曰土。水曰润下,火曰炎上,木曰曲直,金曰从革,土爰稼穑。润下作咸,炎上作苦,曲直作酸,从革作辛,稼穑作甘。”又《尚书大传》云:“武王伐纣,至于商郊,停止宿夜,士卒皆欢乐歌舞以达旦……。水火者,百姓之所饮食也;金木者,百姓之所兴作也;土者,万物之所资生,是为人用。”由此可见,所谓“五行”,水、火、木、金、土就是五种物质的实体,它们可以滋万物,以供百姓生活所需。此时人们对水、火、木、金、土的性质已有所认识,这实际上是一种朴素的唯物主义思想。

《国语·郑语》记载,西周晚期,史伯与郑桓公的谈话说:“夫和实生物,同则不继。以它平它谓之和,故能丰长而物归之。若以同裨同,尽乃弃矣。古先王以土与金、木、水、火杂以成百物。”史伯不仅把水、火、木、金、土解释成为是形成百物的原始成分,而且还认识到两个对立面只有统一,事物才能“丰长而物生之。”这种认为矛盾只有统一才能发展的思想,闪耀出朴素的辩证思想的光辉。

西周时期,朴素的唯物主义和辩证法思想已经萌芽,虽然这株幼苗还很弱小,并与神学交织在一起,但它反映了上古时期人们对自然和社会认识的深化。

五、西周的甲骨文和金文

周人的甲骨文契刻书写的方法及风格都与殷人基本一致,说明西周王朝完全接受了殷商的文化。

1956 年在山西洪洞坊堆西周遗址中发现了有字的甲骨,后来在长安张家坡西周遗址、北京昌平白浮遗址都曾发现,但是数量都很少。 1976 年在陕西凤雏村西周建筑基址西厢房南头第二间房屋内,从一个窖穴里发掘出 1.7 万片西周时期的卜甲,其中将近 200 片是有字的,提供了许多翔实可靠的史料。 H 11 · 1 记载周人祭祀殷人的先帝文武帝乙, H 11 · 84 记载周人求佑于殷人的先帝太甲,说明周确实是殷的附属国,附属国祭祀宗主国的祖宗,这是文献史籍中没有记载的。周自古公亶父迁于岐邑,逐渐发展,周原甲骨中记载有“伐蜀”、“征巢”、“楚子来告”等,这是西周发展壮大的记录。周原甲骨 H 11 · 13 记有“既魄”、“既吉”、“既死 ( 霸 ) ”,这是周人的月相用语,安阳出土的甲骨卜辞中没有。这批甲骨文字体细小,最大的字长 8 毫米,宽 5 毫米,最小的字长 1 毫米,宽 1 毫米,许多字小如粟米,笔道细如发丝,要用放大镜才能看清,而直笔刀法刚劲有力,圆笔也运用自如,表现了契刻者熟练的技巧,不仅是研究周初历史的重要资料,也是研究微型雕刻和书法艺术不可多得的珍品。 [24]

西周时期的青铜礼器和乐器,各地发现很多,仅有铭文的即达 600 ~ 700 件。 1976 年在陕西扶风发现的庄白一号窖藏,出土铜器 103 件,有铭文的 74 件,其中铭文字数在 30 字以上的 20 余件。有 284 字的《史墙盘》是解放后出土的铭文最长的西周铜器。 1975 年扶风白家村的一座西周墓出土“伯  鼎”等有铭铜器 11 件,其中两件铭文多至有百字以上。其他地方的西周铜器,也出土许多字数较多的有铭铜器,例如北京琉璃河的燕国铜器,河北元氏西张村的邢国铜器以及江苏丹徒烟墩山的《俎侯簋》等等。这些铭文契刻在铜器上,内容多是表彰贵族们的功勋,为研究当时的历史和社会状况,提供了极为难得的第一手文字材料;对研究西周铜器的确切断代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新近出土的西周有铭铜器——《利簋》和《何尊》,具有很重要的史料价值,分别记述了武王克商和营建洛邑两件大事,这在西周金文中均属仅见,证实了古代典籍的有关记载。 1954 年江苏丹徒出土的俎侯簋,有铭文 126 字,记载了原处西部地区的虞侯夨被赏赐土田、人民和弓矢等物的情况,提供了有关分封制度的丰富史料。该器似作于康王时期。

在反映西周史实的金文资料中,庄白窖藏所出的史墙盘尤为难得。作器者墙世代充任史官,所作盘铭概括地叙述了西周前期的重要史实以及史墙家庭的事迹。书体工整秀丽,文字精练简要,并且有许多语句用韵,既是学术价值较高的史料,又可视为古典文学的佳作。这样纵论古今的西周金文,还是第一次发现。盘铭前半部一百多字,颂扬文、武、成、康、昭、穆、恭七代周王的功德,每代周王评价几句,讲的都是最主要的业绩。这些记载可以同现存史籍相互印证,并能补史不足。盘铭的后半部是史墙自记的家史。史墙第一代高祖在商朝末年居微国;周灭商后,作为微国史官的第二代列祖来见武王,由周公安置在岐周;此后是乙祖、亚祖、祖辛和文考乙公,传到史墙已经是第七代了。他们从事垦殖,勤于稼穑,深得周王宠信。多数学者认为,微氏家族是商王微子启的后裔,亦有学者认为是武王伐纣时,《牧誓》中所提到的微国的史官,目前尚无定论。 [25]

岐山县董家村发现的裘卫四器,为研究西周中期的社会经济状况,提供了重要资料。另外,还有一些铜器铭文,记载关于军事、诉讼、册命、赏赐等,对研究西周历史、政治制度、社会风俗都有重要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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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天文、历法

自原始社会起,人们就开始观察天象,以适应田猎和农业生产的需要,开始了对天象的研究。西周时期,天象研究进一步发展,开始对恒星进行观测,并给许多恒星命名,如《诗经》中出现许多星座的名字。《豳风·七月》中记有火星,《召南·小星》中记有参星、昴星等。

西周时期,人们对日食也开始观测,如《小雅·十月之交》:“十月之交,朔月辛卯,日有食之,亦孔之丑。彼月而微 ( 幽时不明 ) ,此日而微,今此下民,亦孔之哀。”“彼月而食,则维其常。此日而食,于何不臧 ! ”这首诗似作于周幽王时期,此时对日食、月食已有较多记录。

西周仍然以 365 天为一年,已有明显的春、夏、秋、冬四季。如《诗·豳风·七月》中有“春月载阳”的句子。又《小雅·四月》有:“四月维夏,六月租暑”、“秋日凄凄”、“冬日烈烈”等,春、夏、秋、冬四季已全部区分开来。并将一年分为 12 个月,每月分为四个阶段。王国维《生霸死霸考》一文认为,每一个月分为四份:从 1 日到 7 、 8 日止,称为初吉;自 8 、 9 日至 14 、 15 日止,称为既生霸 ( 魄 ) ;自 15 、 16 日至 22 、 23 日止,称为既望;自 23 日至于月底晦,称为既死霸。生霸、死霸的意思是,自 8 、 9 日开始,月虽未满,而未盛之明,则已开始渐生明亮;而自 22 、 23 日以后,月虽未晦,但其明亮渐死,实际就是一个上弦、下弦之分。始生之明既死,故称为既死霸。

另外还有“哉生魄”、“旁生霸”、“旁死霸”等名。“哉生魄”为 2 日或 3 日,汉代以来成为定说;如果“既生霸”为 8 日,则“旁生霸”为 10 日;如果“既死霸”为 23 日,“旁死霸”当为 25 日。

在计算具体的日期方面,仍沿用殷代的甲子记日法,如《虢季子白盘》铭云:“惟王十有二年正月初吉丁亥”;《伯吉父盘》铭云:“惟五年三月既死霸庚寅”等。

七、西周的文献典籍

西周早期就有史官。铜器铭文中有“太史。”在史官系统中,西周王朝还有“史”、“内史”、“右史”、“左史”、“御史”、“中史”、“省史”、“书史”等。史官负责王室的文书起草,策命官员、编订史册,记载国家大事,管理天文、历史、祭祀、图书典籍等。

随着文字的发展,书写工具的进步,史官成为西周王朝非常活跃而且地位很高的职官。王国维说:“史为掌书之官,自古为要职,殷商以前,其官之尊卑,虽不可知,然大小官名及职事之名多由史出,则史之位尊地要可知矣。” [26] 《周礼·春官》记载,周代史官已有分科,太史掌邦之六典,八法八则,以诏王治;小史掌邦国之志,定世系,辨昭穆;内史掌王之八柄,策命文书的副本;外史掌王之外令,及四方之志,三皇五帝之书;御史掌邦国都鄙万民之召令,以赞冢宰。《礼记·玉藻》曰:“动则左史书之,言则右史书之。”《周礼》、《礼记》虽然成书于战国时期,但所记载的有关史官的情况可能反映了西周的部分史实。

西周的史官有名可考的有史佚、史伯、史墙等,另外,各诸侯国皆有自己的史官。这些史官是世袭的,他们可以利用职务去记载、积累大量的史料,并进行整理。西周时期留下了许多较为有据的信史。

西周流传下来的典籍主要有《尚书》、《周易》、《诗经》等。

《尚书》是流传于后世的一部上古的书,保存了不少西周和古代的历史素材。其内容包括从尧、舜、禹直至夏、商、周时期的文诰、册命等,虽然有些篇章为后世整理编撰,但却保留若干可贵的史影。《尚书》的内容非常丰富,如《牧誓》、《汤诰》、《太甲》、《盘庚》等篇反映不少商代史迹,《大诰》、《洛诰》、《酒诰》、《康诰》、《康王之诰》、《顾命》等反映许多西周的史实。《尚书》是研究商、周历史的重要文献。

《易经》是记载古代卜筮的书,亦有很高的史料价值。当时人们对一些自然现象和社会现象不理解,每在行动之前,总害怕有不好的后果,于是采用各种方式方法由巫师进行占测,并将祈问的事情和结果记载下来,这不仅反映了古代人的思想意识形态,而且还保存了丰富的史料。如《周易·既济》:“高宗伐鬼方,三年克之。”记载了殷高宗武丁伐鬼方的战争。《易经》主要为不断结集殷末周初的有关历史,亦可视为西周传下来的史书。西周时期,文、史并不像后代那样有明显的区别,有许多作品,既有文学性,又有较大的史料价值,如一些重要铜器铭文和《诗经》的一些篇章。

《诗经》是我国现存最早的一部诗歌总集,基本上属于乐歌,收集有西周传下的诗歌。据传为孔子删定结集。其中《周颂》、《大雅》、《小雅》中的一些篇章,以及《国风》中的《周南》、《召南》、《豳风》反映西周历史事迹。《诗经》的作者主要是主要周王室派出的叫做“行人”的采诗官。《汉书·食货志》曰:“孟春之月,群居者将散,行人振木铎徇于路以采诗,献太师,比其音律,以闻于天子。”这些诗,大部分是贵族和自由人创作的,亦有采自民间的歌谣。《诗经》是集体所作,全属歌词。

这些诗,大部分配上音乐,即能歌唱;既有非常优美的修辞,又有讲究的韵脚。有些篇章是王室用于庙堂的颂歌,如《周颂》是周人在宗庙里歌唱祖先的颂歌,《商颂》是殷商后裔宋人歌唱祖先的颂歌,《鲁颂》是鲁人歌颂祖先的颂歌,从而保存了各个时期的部分历史事实。

西周、春秋时期,歌唱诵诗风气十分盛行。正如《论语·阳货》所说:“小子何莫学夫诗 ? 诗可以兴,可以观,可以群,可以怨,迩之事父,远之事君,多识于鸟兽草木之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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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西周时期家庭婚姻形态

西周时期,个体家庭已是普遍的形式,家庭组织以“室”为单位,社会上普遍存在耕种百亩土地的“五口之家。”《诗经》中有许多关于周人“室”的描写。《诗·豳风·东山》有:“鹳鸣于垤,妇叹于室,洒扫穹室,我征聿至,有敦瓜苦,烝在粟薪,自我不见,于今三年。”又《诗经·豳风·七月》说一个农夫“同我妇子,饁彼南亩,田畯至喜。”《豳风·七月》还载:“嗟我妇子,曰为改岁,入此室处。”这些记载反映了西周时期一夫一妻的小家庭生活、劳动、居住等情况。

在西周社会中,贵族们过着一夫多妻的生活,多妻是富人和显贵人物的特权。这个时期的婚姻形式以聘娶为主。《仪礼·士昏礼》和《礼记·昏义》反映出当时的婚嫁主要有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迎亲等六个程序。《诗·齐风·南山》曰:“娶妻如之何,必告父母。……娶妻如之何,非媒不得。”说明当时的父母之命、媒约之言是婚姻嫁娶的原则。而整个嫁娶过程又需要通过上述几个步骤。

在这种婚娶以礼的原则下,周代同姓不婚,主要到外族去进行聘娶。姬、姜两姓世代通婚。贵族婚姻目的是为了继宗嗣、繁子孙、承爵位、袭财产;所以,贵族可以一娶多女,即所谓“一聘九女。”贵族女子出嫁时,有许多媵女跟随,这些媵妇多是正式出嫁人的姊妹或侄女。这种制度叫娣媵制,当为远古妻姊妹婚遗俗。贵族们的诸妻还未有明确的等级,如诸侯国君的妻子统称为“夫人。”当然,由于受宠程度的不同,地位亦有高下之分。这种一聘多女和对女子的“苞苴玩弄”,正是一夫一妻名义下的贵族男子一夫多妻制的真像。

与媒妁婚娶的同时,也还保留着原始社会杂乱婚姻的残余。《周礼·地官·媒氏》曰:“中春之月,令会男女,于是时也,奔者不禁。”也就是在仲春的这一时期,男女可以自由来往,自行婚配。这种情况在《诗经》中也多有反映。《诗·召南·摽有梅》云:“摽有梅,其实七兮,求我庶士,迨其吉兮。”这是一个女子思慕男子的歌曲。又如《邶风·静女》云:“静女其姝,俟我于城隅,爱而不见,搔首踟蹰。”是写一个男子与女子幽会的诗。《鄘风·桑中》是写男子与女子相期会的。《齐风·东方》是记述女子私奔的。《郑风·野有蔓草》是写一女子与一男子野合的。《诗经》共有 305 篇,关于男女言情的有 68 篇之多,近总数的四分之一,而且内容广泛,有男女两性相好的,有单思不遂的,有暂别眷念的,有幽期聚会的,有行役久别或邂逅相遇的,有施身被弃或婚后笃情的,均坦率真挚,表现出各种不同的男女形象。除已婚夫妇离别相思的诗、弃妇诗、婚姻诗 28 篇以外,其不经媒妁通辞,不遵六礼,私相爱慕,所谓“淫奔私约”的诗,共 40 篇,有些能反映出其贵族身份,或发生在都城附近,故多是“国人”所为。这些诗中反映出的男人多是“君子”、“吉士”、“庶士”、“狡童”、“西方之人”,女的有“淑女”、“静女”、“孟姜”、“宋子”、“淑姬”,证明他们属自由人或贵族身份。这些现象说明周代贵族统治阶级的男女幽会私期、谈情说爱与当时的媒妁聘娶并不矛盾。《诗经》的言情诗篇带着鲜明的社会特征,说明在西周到春秋时期,广大下层劳动人民,甚至于下层贵族之间,男女婚姻还是比较自由的。自由恋爱、自由选择还是婚姻嫁娶的重要形式。 [27] 《易经·屯卦》云:“屯如邅如,乘马斑如,匪寇婚媾。”《贲卦》云:“贲如皤如,白马翰如,匪寇婚媾。”《睽卦》云:“先张之弧,后说 ( 脱 ) 之弧,匪寇婚媾。”很明显反映出抢婚的事实。

此外,烝报婚姻和赘夫婚姻,也存在于西周社会,烝报制通常是父死后,子可娶其庶母;兄死弟可娶其嫂,叔父死后,侄可娶其婶。这里,既有经济或政治因素在起作用,也有原始社会的残余。赘夫,在后代或称招郎上门,在历史上延续的时间颇长,同样有经济原因,也有原始社会母权制的残余。

九、西周社会的丧葬与祭祀之礼

西周时期,丧葬之礼已变得日益重要。人们“事死如事生”,死者的葬礼是非常复杂的。人初死,先有招魂之礼,即复礼。由人持死者衣物到屋顶,对北方(主阴)对天、中、地三呼死者的名字。招魂不成,再举办丧礼。其步骤先沐浴死者,以米及具填死者口中,谓之“含饭”。天子、贵族可含珠玉等。然后为死者穿衣,铺盖衣被,为死者盖脸、填耳,以巾握手等,谓之小敛;小敛之后,再入棺。入棺谓之大敛。之后,则为殡。殡期的时间是:天子七月,诸侯五月,士及庶人三月。殡之后,再卜筮葬日,埋葬墓地等。

周人对死者的祭祀亦非常隆重,所谓“国之大事,在祀与戎。”祭祀是周人生活中的大事。

周代的祭祀可分为对天、地等自然的祭祀和对祖先的祭祀。

天神地祇和自然神灵祭祀 周礼·春官·大宗伯》曰:“以槱祀昊天上帝,以实柴祀日月星辰,以槱燎祀司中司命风师雨师。”郑玄注曰:“三祀皆积柴实牲体焉,或有玉帛燔燎而升烟所以报阳也。”主要祭法是燎祭。其方式是将薪柴积聚在一起,将动物牺牲,还有玉、帛等物置于其上,以烧燎之。这样牲体气味可上达于天,天神可享之。《礼记·祭法》云:“燔柴于泰 ( 大 ) 坛,祭天也。”《礼记·郊特牲》云:“天子适于四方,先柴。”郑玄注:“所到必先燔柴,有事于上帝也。”对天或上帝要筑坛 ( 高台 ) 燎祭,使天能够嗅到牺牲之气味,即可佑护祭祀者。

《国语·晋语八》曰:“昔成王盟诸侯于岐阳,楚为荆蛮,置茅蕝,设望表,与鲜卑守燎,故不与盟。”韦昭注:“蕝,谓束茅而立之,所以缩酒;望表,谓望祭山川,立木以为表,表其位也。鲜卑,东夷国。燎,庭燎也。”在这次盟会上,楚人受周成王之命,与鲜卑人一起守燎,即看守燎祭。燎祭当然是盟会的一项重要内容。故楚人为此没有进行会盟。《诗·大雅·棫朴》曰:“芄芄棫朴,薪之槱之,济济辟王,左右趣之。”这是周王用棫树为柴,燎祭神灵的情况。《大雅·旱麓》曰:“瑟彼柞棫,民所燎矣。”燎祭主要用于祭天和自然神,有时在祖庙中也用以祭祀祖先。《逸周书·世俘》曰:“乃以先馘入燎于周庙。”西周时期,战争归来,把战争中所割掉的战俘的左耳献祖庙,以馘放于燔柴上进行燎祭,以告祭祖先。

周人以燔柴燎祭祭天,而祭地和山川用另一种形式,《尔雅·释天》曰:“祭地曰瘗埋,祭山曰瘗悬,祭川曰浮沉,祭星曰布,祭风曰瘗。”祭地用瘗埋祭法,祭地瘗于北郊,瘗埋牲或玉于地下,谓之祭地。《诗·大雅·云汉》曰:“自郊徂宫,上下奠瘗。”周人祭天于南郊,祭祖于庙。这句诗的意思为,自郊祭到宗庙祭,上祭天而奠,下祭地则瘗。

祭山就是把牲、吉玉悬之于山上;祭川,则把玉沉于水中;祭星,将祭物布于地上;祭风,于大道之上磔狗以止风。

从以上记述可知,夏、商、周时期人们相信万物有灵,崇拜多神,可能每食必祭,每事必祭;年年、月月、日日都有祭祀活动。祭祀的方法和仪式也是多种多样,甚至达到十分繁杂的境地。

祖先祭祀 周人对祖先的祭祀非常隆重,他们一方面认为祖先的功德给他们带来福禄,一方面向祖先祈求更多的福禄。周人对祖先进行规模宏大的祭祀活动,一般在祖庙。如《诗·周颂·丰年》曰:“丰年多黍多 禾余 ,亦有高廪,万亿及秭。为酒为醴,烝畀祖妣,以洽百礼,降福孔皆。”这是周王烝祭祖庙时所唱的乐歌。冬初,粮谷已经入仓,周王用新米作的饭、新酿的酒祭祀祖先。这种祭祀叫做烝祀。

《周礼·春官·大宗伯》曰:“以肆献祼享先王,以馈食享先王,以祠春享先王,以馈禴夏享先王,以尝秋享先王,以烝冬享先王。”周代的宗庙之祭主要有六种形式:

祫祭,就是合祭,在太庙祭祀所有的祖先,即合祭群祖。

禘祭,禘,从示从帝,盖帝祭之称。“不王不禘”,只有王才能进行禘祭。禘祭的主要对象是禘其祖所自出,以其祖配之。所以禘祭可能祭祀其祖并配上帝 ( 天帝 ) 。

祫祭、祫祭皆为四时之上的祭祀,郑康成认为三年一祫,五年一祫,则祫大禘小。王肃、张融等人认为祫小禘大。孔颖达认为:“祫,即禘也。取其序昭穆谓之禘,取其合群祖谓之祫。”

除禘、祫之外,周代有四时之祭。

春祭曰祠。祠,即食也。春天万物生长,孝子思亲,增嗣而食之,故曰祠。

夏祭曰钓。可汋新菜之意。

秋祭曰尝。尝,即尝新谷也。

冬祭曰烝。烝,即进物品之意。

周代祭祖以祫、禘较为隆重,春、夏、秋、冬四时之祭规模较小。其祭祀的方法有祼、馈食等。

祼祭,《诗·大雅·文王》曰:“祼将于京。”祼,就是在神主前铺上白茅,将酒洒沥于茅上,像神饮酒。《大宗伯》把祫祭叫做祼祭,可能是在祫祭时进行祼祭。

馈食,以食品献于神或祖先曰馈食。

西周春秋时期祭祀祖先的情况,《诗经》中有许多记载。如《小雅·楚茨》载:“济济跄跄,洁尔牛羊,以往烝尝,或剥或享,或肆或将。”也就是说,所有参加祭祀的人都非常庄严恭敬。牛羊等牺牲都很清洁。枣、栗等物品,或剥,或已经去皮让祖先享用,还有的进行祼祭,或将肉装进鼎中。在祭祀中,有“尸”来充当被祭祀者。尸代表祖先致嘏辞,保祐子孙多福降临。《仪礼》中记载尸对孝子的嘏辞曰:“皇尸命工祝承致多福无疆,于女 ( 汝 ) 孝孙,来女孝孙,使女受禄于天,宜稼于田,眉寿万年,勿替引之。”表现了贵族要求多福多禄的心理。

祭祀中充当“尸”的人,一般是受祭者的孙子。《礼记·祭统》曰:“子不可为父尸,孙可为王父尸。”孙可以充当祖父的尸,这与当时的昭、穆制度相合。昭、穆制度的内容是,如果祖为昭辈,父为穆辈,那么孙和祖同样为昭辈,重孙和父同样为穆辈。原始社会时期,族外婚制度下,祖辈和孙辈应属于同一个氏族集团,同样,父辈和重孙辈也属于同一个氏族集团。周代的昭穆制度和“孙为王父尸”的尸祭制度可能反映了原始社会的这种遗存。

《诗经》中有许多关于周人祭祀祖先的诗歌,如《小雅》中的《楚茨》、《信南山》,《大雅》中的《既醉》、《凫鷖》,《周颂》中的《清庙》、《维天之命》、《维清》、《天作》、《昊天有成命》、《我将》、《执竞》、《思文》等。祭祀中,孝子为了酬谢尸的辛劳,摆下酒肴,请尸来吃,叫做“宾尸。”他们认为“公尸燕饮,福禄来成”,“公尸燕饮,无有后艰。”《信南山》中说:“曾孙之穑,以为酒食,畀我尸宾,寿考万年。”周人祭祀以一人为尸代表祖先,将醴酒和农产品让尸享受,这样,才能保祐他们没有艰难,多福多禄,年岁丰登,寿考万年。

“尸祭”在我国延续很长时间,西周时的情况已见于《诗经》。春秋时期亦如此,《左传·襄公二十八年》载,齐国祭祀大公时,以“麻婴为尸,庆雉为上宾 ( 宾长 ) 。”《史记·礼书》有:“大庙之未内尸也,始绝之未小敛,一也。”说明尸祭之俗一直延续到汉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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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西周中后期的社会矛盾和西周的衰亡

一、昭王南征和穆王西征

西周成康之际,周人经营的重点是东方,无暇顾及南方。当时,南方的荆楚还是一个臣服于周王朝的并不强大的政治力量。楚人利用周人东征的机会,一面卑事周室,一面积极积蓄力量,在江汉流域迅速地发展起来。

昭王时,周人初步平定了东方,此时在南方发展起来的楚国,与周王室关系日益紧张。在这种情况下,昭王开始南征楚国。如《史墙盘》铭文所载:“弘鲁召王,广能荆楚,惟寏南行。”

《竹书纪年》记载了周昭王三次伐楚的经过: ( 一 ) “周昭王十六年,伐楚,涉汉,遇大兕。” ( 二 ) “周昭王十九年,祭公辛伯以王伐楚,天大曀,雉兔皆震,丧六师于汉。” ( 三 ) “昭王末年,夜清,五色光贯紫微,其王南巡不返。”另外,《帝王世纪》记载,周昭王在南征后的回师途中,楚人以胶粘之船献昭王。昭王乘船涉汉水,“船至中流,胶液始解,王及祭公俱没水中而崩。”由于楚人还不具备正面战胜周王朝的力量,所以出奇制胜。不过,这可能只是传说。《左传·僖公四年》记载:春秋时期齐桓公称霸,南下伐楚,责以不贡苞茅、昭王南征不返,楚人的答复是继续进贡苞茅,但在“昭王南征不返”的问题上,却说:“君其问诸水滨”,而齐桓公和管仲因无确实证据,未继续加以责难深究。昭王南征不仅六师丧尽,而且本人也丧命汉水,死于非命却是历史事实。昭王伐楚失败,是西周王朝由盛到衰的转折点。

昭王南征以后,西周王朝衰微之相大露。当时周朝西北边有犬戎,北边为鬼方。周穆王征犬戎,可能得到四个以白狼为图腾的部落酋长和四个以白鹿为图腾的部落酋长的支持。虽然穆王战胜了,但是“自是荒服者不至”,说明战争征伐,损害了王室声威,边远部落不再来王朝贡献。

周穆王西征犬戎的主要目的是西巡。传说穆王西巡见到了西王母 ( 西部女国酋长 ) ,流连忘返,而此时东南方的徐偃王反。《后汉书·东夷传》曰:“徐夷僭号,乃率九夷以伐宗周,西至河上。穆王畏其方炽,乃分东方诸侯,命徐偃王主之。偃王处潢池东,地方五百里,行仁义,陆地而朝者三十有六国。”这则史料虽有夸大之辞,但仍可说明穆王时徐夷的强大。

西周的恭、懿、孝、夷四王时期,周边民族活跃,时常侵扰。西周王朝为连年的战争所苦,内外矛盾交织,危机日益增长而衰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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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厉王的专利政策和国人暴动

周厉王历来被认为是中国古代史上继夏桀、殷纣之后的第三个暴君。《逸周书·谥法解》说:“杀戮无辜曰厉。”所谓厉,是暴虐狠戾之意。周厉王恶名昭著,以致后代将其认作定论。但如果以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重新审视西周的历史,那么,对周厉王的历史评价仅以“厉”字了之,是不符合历史实际的。《国语·周语》云:“厉始革典。”这是说自厉王开始实行政治改革,变更西周旧制,革去文王、武王所定的旧典,实行强化国家政权的新制。厉王革典的内容,根据史书记载,是把山林川泽的采收和开发权收归国家,并剥夺或取消世袭贵族占有山林川泽的部分特权。这种改革,是国家发展过程之中的必然现象。

西周国家形成以后,在土地制度上渐渐破坏了原始部落的公有制,而山林川泽则按照原始社会的习俗留作公共使用。西周初年,周天子又分封了几十个大大小小的诸侯国,对他们“授民授疆土”,赐之山川、土田、附庸。周天子赏赐臣下大量的土地和山川林泽,周王畿内也被分割成大小不等的块田给臣下做采邑。西周王朝实际控制的土地和山林川泽愈来愈少。如前所述,西周晚期,战争频仍,财政匮竭。周厉王即位以后,整顿国家财政,扩大王室收入,把原来传统公有的林麓川泽和贵族占有的山林土田收为国有,进行改革。

厉王革典的中心是实行专利政策。他任荣夷公为卿士。《史记·周本纪》载,“夫荣公好专利而不知大难”,把百物之所生,天地之所载的山林川泽之利,收归西周王室所有。

厉王的专利政策,增加了王室财力,加强了国家政权,并使国家出现了一度强盛的局面。当时曾对戎狄的进攻发动多次反击。《敔簋》铭文记载,南淮夷伐周,至于  昴、参泉、裕、敏阴、阳洛,厉王命敔追敌于上洛、  谷,至于伊、班。

另外,《帝王世纪》记载,周昭王在南征后的回师途中,楚人以胶粘之船献昭王。昭王乘船涉汉水,“船至中流,胶液始解,王及祭公俱没水中而崩。”由于楚人还不具备正面战胜周王朝的力量,所以出奇制胜。不过,这可能只是传说。《左传·僖公四年》记载:春秋时期齐桓公称霸,南下伐楚,责以不贡苞茅、昭王南征不返,楚人的答复是继续进贡苞茅,但在“昭王南征不返”的问题上,却说:“君其问诸水滨”,而齐桓公和管仲因无确实证据,未继续加以责难深究。

昭王南征不仅六师丧尽,而且本人也丧命汉水,死于非命却是历史事实。昭王伐楚失败,是西周王朝由盛到衰的转折点。

昭王南征以后,西周王朝衰微之相大露。当时周朝西北边有犬戎,北边为鬼方。周穆王征犬戎,可能得到四个以白狼为图腾的部落酋长和四个以白鹿为图腾的部落酋长的支持。虽然穆王战胜了,但是“自是荒服者不至”,说明战争征伐,损害了王室声威,边远部落不再来王朝贡献。

周穆王西征犬戎的主要目的是西巡。传说穆王西巡见到了西王母 ( 西部女国酋长 ) ,流连忘返,而此时东南方的徐偃王反。《后汉书·东夷传》曰:“徐夷僭号,乃率九夷以伐宗周,西至河上。穆王畏其方炽,乃分东方诸侯,命徐偃王主之。偃王处潢池东,地方五百里,行仁义,陆地而朝者三十有六国。”这则史料虽有夸大之辞,但仍可说明穆王时徐夷的强大。

西周的恭、懿、孝、夷四王时期,周边民族活跃,时常侵扰。西周王朝为连年的战争所苦,内外矛盾交织,危机日益增长而衰微。而受到厉王的嘉奖,故作簋,刻铭以记之。《禹鼎》铭文记载:噩侯驭方反叛伐周,厉王和其大臣武公命禹出征,生获其君。《多友鼎》铭文记载:猃狁兴兵侵犯周境。武公奉厉王命,令多友出击猃狁;又追至龚,继而追至世。在京堆附近的杨冢,给猃狁以歼灭性打击。这次战斗共歼敌近 400 人,俘虏 22 人,缴获戎车 127 乘,夺回被俘掠的人民,收复失地,多友将战利品交给武公,武公又献于王,多友因而受到重赏。从以上铭文可以看出,周厉王在抵御夷狄入侵方面取得很大胜利。《史记·楚世家》记载,南方楚国的熊渠,在周夷王时曾背叛西周,“僭号称王”,构成对西周王朝的威胁。而至周厉王时,“熊渠畏其伐楚,亦去其王”,重新臣服于西周,这也从侧面反映出厉王时,西周王朝确实出现了一度的强盛,从而使华夏族有一个较安定的生活和生产环境,有利于西周社会经济的发展。这是厉王革典取得的直接效果。

厉王革典,没收大贵族的私产和古老习俗遗留下来的公产,以加强周王朝的财政收入,严重触及了大贵族的经济利益,引起了他们激烈的反对。他们攻击周厉王:“曾是强御 ? 曾是掊克 ? ” [28] 即怎么这样强横暴虐 ? 怎么这样的聚敛剥削 ? 又说:“为民不利,如云不克 ? 民之回  ,职竞用力。” [29] 也就是说,你周厉王假如作了不利于人民 ( 指贵族 ) 的事,那么我们将会尽全力去推翻你。为了保证新典的顺利推行,厉王任用荣夷公、卫巫等人,“以监谤者,以告,则杀之”, [30] 以压制社会舆论。厉王和贵族之间的矛盾已经十分尖锐了。

厉王的专利政策也引起了下层贵族和平民的反对。这些人不享王室俸禄,而且受周王室和大贵族的剥削,如《诗·小雅·正月》云:“民今之无禄,天夭是椓。”他们更为连年的战争所苦,田园荒芜,不得不依靠公有的山林川为生,“陟陂北山,言采其杞。”新典断绝了这些人的生路。

作为统治集团中下层的国人,“乃相与叛,攻厉王”,史称“国人暴动。”《史记·十二诸侯年表》记这次暴动是“公卿惧诛而祸作。”实际上是大贵族支持下的中小贵族、自由民阶层的联合暴动。国人是和卿大夫的私属相区别的。在暴怒的国人进攻下,厉王出奔于彘 ( 今山西霍县 ) ,最后死在那里。厉王革典受到贵族及传统习惯势力的反对,以失败告终。

厉王的太子静藏在召公家里,被国人发现,召公只得将自己的儿子冒充太子交给国人杀死,这才保留了太子静的性命。

厉王出奔后,由共伯和执政,此年是公元前 841 年,史称“共和行政。”从厉王出奔到宣王即位,中间经过了 14 年。《史记·周本纪》说:“召公、周公二相行政,号曰共和。”这可能是司马迁对“共和”的误解。许多先秦古籍,包括先秦诸子的记载都认为共和是指共伯和。《竹书纪年》记载:周厉王十三年,“王在彘,共伯和摄行天子事。”二十六年,“大旱,王陟于彘。周定公、召穆公立太子靖为王。共伯和归其国,遂大雨。……和有至德,尊之不喜,废之不怒,逍遥得志于共山之首。”《史记·周本纪》《正义》引《鲁连子》云:“卫州共城县本周共伯之国也。共伯名和,好行仁义,诸侯贤之。周厉王无道,国人作难,王奔于彘。诸侯举和以行天子事。号曰‘共和'元年。十四年,厉王死于彘,共伯和使诸侯奉王子靖为宣王,而共伯和复归国于卫也。”《左传·昭公二十六年》云:“至于厉王,王心戾虐,万民弗忍,居王于彘。诸侯释位,以间王政。”《吕氏春秋·开春论》云:“共伯和修其行,好贤仁,而海内皆以为来稽矣。周厉之难,天子旷绝,而天下皆来谓矣。”《庄子·让王》云:“许由娱乎颍阳,共伯得乎共首。”

由此可见,厉王奔彘后,历史上两种说法:一为周、召二公联合行政,号曰“共和”;二则以为共伯和执政。

笔者认为,先秦诸子的许多著作皆记载共伯和执政,当不是空穴来风,应该是有一定根据的。司马迁记史谨慎,也当有一定根据,可见汉代对西周史的认识已有模糊之处。如果排列史籍,先秦诸子为先,更有准确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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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宣王中兴

宣王即位以后,对外进行一些战争,北伐玁狁,南征淮夷,都取得了很大胜利,所以宣王又被称作“中兴之主。”

宣王曾向南进军到淮水流域。《诗·大雅·常武》记载了宣王征伐淮水流域的徐国的史事,当时伐淮夷的将帅有南仲、皇父、程伯林父等,结果“率彼淮浦,省此徐土”,“截彼淮浦”,“徐方来庭”,淮夷徐戎都被征服了。

宣王进军到江汉地区,打击楚国,巩固对南方的统治。周宣王派大将召伯虎征伐江汉。《诗·大雅·江汉》云:“江汉之浒,王命召虎,式辟四方,彻我疆土,匪疚匪棘,王国来极,于疆于理,至于南海。”“江汉汤汤,武夫洸洸,经营四方,告成于王。”战争取得了很大的胜利,“日辟国百里。”以后,就在西周王朝与楚之间建立了一道防线,即“汉阳诸姬”,以藩屏周。“汉阳诸姬”,是西周王朝分封在江汉流域的以姬姓为主的诸侯国,当然也包括周王室的姻亲诸侯国。“汉阳诸姬”成为周王朝向南进攻的据点,同时又是捍卫周王室的屏障。

“汉阳诸姬”主要包括以下国家:

申 姜姓。《国语·齐语》曰:“齐、许、申、吕由太姜。”西周初年,申大概在陕西、山西之间。宣王征服了汉水流域以后,赶走了原在南阳盆地的谢国。宣王的母舅申侯率一部分申民往旧谢国之地建国,即《诗·大雅·崧高》所说:“定申伯之宅”,“彻申伯土田”,“作邑于谢。”古申国,《汉书·地理志》和《左传·庄公十八年》杜注都说在南阳宛县。

《括地志》:“故申城在邓州南阳北三十里。”《大清一统志》:“申城在今南阳北二十里。”据此可知,古申国在今河南南阳市东北。

吕 西周至春秋前期,在南阳宛县与申共存的还有一个吕国。吕和申同为姜姓。吕,在周亦曰“甫。”《括地志》云:“故吕城在邓州南阳县西四十里,是申、吕同一地也。”吕和申一样同属于西周王朝的诸侯国家。

曾 《国语·郑语》:“申、曾、西戎方疆 ( 强 ) 。”韦注:“曾,姒姓,申之与国也。”《说文》:“曾,姒姓国。”曾是姒姓国似成定论。但当曾姬无 血阝 壶出土以后,刘节先生首先指出,不能否认曾是姬姓国的可能,因为徐锴《说文系传》引杜预曰:“曾姬姓。”“与《说文》同,或写作姒者误。”《左传·哀公四年》载,楚“致方城之外于曾关。”说明曾的地域在今河南南阳一带。

周宣王除分封南阳地区的申、吕、曾以外,在汉东、汉北地区还分封了属于“汉阳诸姬”的另一些诸侯国。清人易本烺在《春秋楚地问答》中认为汉阳诸姬所分布的范围应是“西自汉水以东,南自汉水以北,东至光、黄,北至于淮汝。”这个地区当是汉阳诸姬活动的中心。“汉阳诸姬”在汉东、汉北地区有名可记者有:

随 姬姓。《左传·桓公六年》杜预注:“随国,今义阳随县。”《世本》:“随国,姬姓,不知始封者为谁。”随在今湖北随县境。随是周王朝封在汉东的最大的诸侯国,可谓汉东诸国的首领。

唐 姬姓,《括地志》卷七云:“上唐乡故城在随州枣阳县东南百五十里,古之唐国也。”《读史方舆纪要》卷七十七载唐城云:“ ( 随 ) 州西北八十五里,春秋时唐侯国。”唐国应在

今湖北枣阳东南境。

  厉 姬姓国。《汉书·地理志》南阳郡随县条载:“厉乡,故厉国也。”颜师古注:“厉读曰赖。”“厉”、“赖”古声相通,此“厉”亦可写为“赖。”厉在今湖北随县厉山店一带。

贰 姬姓国,今湖北应城县境。

轸 姬姓国,今湖北应城县西。

郧 按照易本烺的说法,郧亦为姬姓,属“汉阳诸姬”范畴。 [31] 《左传·桓公十一年》杜预注:“郧国在江夏云杜县东南。”则在今湖北沔阳县境。然《括地志》及《元和郡县志》皆认为今湖北安陆一带为古郧国所在。安陆至今有郧乡、郧亭、郧公庙、郧城等遗迹。

应 是属于“武王之穆”的诸侯国,周初所封,地处淮汝,今河南省宝丰县境,亦可纳入“汉阳诸姬”的范畴。

息 姬姓国。关于息的地望,《左传·隐公十一年》有“息侯伐郑”的记载。清人钱坫在《新校注地理志》卷五《汝南郡》中认为,息初在郑州以西的天息山,春秋以后与郑斗争失败后,为避郑患,向南迁徙。所谓“汝南新息县”,当为息的后迁地址。汉代于息的后迁处立“新息县。”孟康在《汉书地理志补注》卷十三“新息”条曰:“新息,故息国,其后东迁,故加新云。”新息,即息国地望,《元和郡县志》曰:“今蔡州新息县本春秋时息侯国。……故城在今县西南十里。”《大清一统志》亦同此说。今河南息县与汉至清时新息、息县地域相同,故息国地域在今河南息县西部偏南。

道 姬姓国。今河南确山县北 10 公里有道城,即古道国。

以上这些国家,除个别为周公东征后所封外,大部分是周宣王南征后封的。

宣王晚年,国势逐渐衰退。宣王三十九年 ( 前 789 年 ) ,西周军队和姜氏之戎战于千亩 ( 今山西介休县南 ) ,周军大败,宣王调去作战的“南国之师”也被摧毁。《国语·周语》说:“宣王既丧南国之师,乃料民于太原。”所谓太原,乃广大的黄土高原的泛称。料民有两方面的意思,一是宣王即位后,“不籍千亩”,即废除了借民力以耕公田的劳役地租制,改行实物地租,这就需要登记户口,作为课收实物地租的依据;二是南国之师损失以后,为了补充军队,也需要检括人口。《诗·大雅·召  》说:“昔先王 ( 宣王 ) 受命,有如召公 ( 召伯虎 ) ,日辟国百里,今也 ( 指幽王时 ) 日蹙国百里,乌呼哀哉,维今之人,不尚有旧 ! ”实际上这种国势日蹙的趋势,在宣王晚年就已经开始出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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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西周王朝的灭亡与平王东迁

周幽王即位,承宣王丧败,国势已大为削弱,加之,他又任非其人,加重了对国人的剥削,引起了强烈反对。《史记·周本纪》说:“幽王以虢石父为卿,用事,国人皆怨。石父为人佞巧,善谀好利,王用之。”幽王时期,西周政治一片混乱。

在王位继承问题上,幽王宠爱褒姒,废掉原来所立的太子宜臼及其母申后,改立褒姒子伯服为太子。太子的废立,加剧了局势的动荡。宜臼逃到母家申侯处 ( 即南阳地区之申国 ) ,幽王讨伐申侯,申侯就联合缯 ( 即曾 ) 、犬戎共同伐周。犬戎杀幽王、伯服于骊山之下,于是西周灭亡。

西周既亡,出现了二王并立的局面。《竹书纪年》记载:周幽王五年,“王世子宜臼出奔申。”八年,“王立褒姒之子伯服为太子。”十一年,“申人,曾阝人及犬戎入宗周,弑王及郑桓公,犬戎弑王子伯服,执褒姒以归。申侯、鲁侯、许男、郑子立宜臼于申。虢公翰立王子余臣于携。”周平王元年,“王东徙洛邑,锡文侯命。晋侯会卫侯、郑伯、秦伯以师从王,入于成周。”周平王二十一年,“晋文侯杀王子余臣于携。”

《左传·昭公二十六年》载王子朝告诸侯之辞曰:“携王奸命,诸侯替之,而建王嗣,用迁郏鄏。”

西周亡后,的确出现了二王并立的混乱局面。但关于“携王”,所能见到的史料仅《竹书纪年》和《左传》,记载较少。

即周幽王和伯服之后,西部当还有一个携王政权。周平王二十一年 ( 前 750 年 ) ,晋文侯杀携王。周平王的政权是在申、鲁、许、郑、晋等东方诸侯的支持下建立的。

平王东迁,得到了东方诸侯的拥护。他是从申迁到成周的。他东迁之后,就把西周的丰、镐旧地完全放弃。丰、镐的人民都未随平王东迁,因此,平王在成周建国只有“晋郑是依。”

《左传·襄公十年》载,伯舆的大夫瑕禽说:“昔平王东迁,吾七姓从王,牲用备具。王赖之。”杜预注:“平王徙时,大臣从者有七姓,伯舆之祖皆在其中,主为王备牺牲,共祭祀。”王臣七姓供应平王在路上的生活用度,七姓是平王的私属,并不是强宗。郑国是西周末年由郑武公灭郐后新建的国家,国势不强。王东迁以后,王室衰微,不可能恢复西周的局面,从此一蹶不振。




[1] 《史记·周本纪》。

[2] 《史记·周本纪》。

[3] 《尚书·大诰》。

[4] 《左传·桓公十一年》。

[5] 徐中舒《西周史论述》,《四川大学学报》 1979 年第 3 、 4 期。

[6] 武王未改元,此为文王受命的十二年。

[7] 顾颉刚《史林杂识·牧誓八国》中华书局, 1977 。

[8] 《史记·周本纪》。

[9] 《史记·周本纪》。

[10] 《史记·周本纪》。

[11] 《左传·宣公三年》。

[12] 《尚书·康诰》。

[13] 《诗·周颂·丰年》

[14] 《诗·周颂·良耜》。

[15] 《诗·小雅·甫田》

[16] 徐中舒《论周代的田制及社会性质》,《中国奴隶制与封建制分期问题论文集》三联书店 1956 。

[17] 《新中国的考古发现和研究》,文物出版社 1984 。

[18] 李世贞等《有关西周丝织和刺绣的重要发现》,《文物》 1976 年第 4 期。

[19] 赵承泽《关于西周的一批煤玉雕刻》,《文物》 1978 年第 5 期。

[20] 胡谦盈《丰镐地区诸水道的踏察——兼论周都丰镐的位置》,《考古》 1963 年第 4 期。

[21] 《陕西岐山风雏两周建筑遗址初探》,《文物》 1981 年第 1 期。

[22] 《陕西扶风召陈西周建筑遗址初探》,《文物》 1981 年第 3 期。

[23] 陈久金、张敬国《含山出土玉片图形试考》,《文物》 1989 第 4 期。

[24] 李学勤《西周甲骨的几点研究》,《文物》 1981 年第 9 期。陕西周原考古队《陕西岐山凤雏村发现周初甲骨文》,《文物》 1979 年第 10 期。

[25] 《新中国的考古发现和研究》,文物出版社 1984 。

[26] 王国维《观堂集林》卷 6 《释史》,中华书局 1984 。

[27] 郭人民《从西周春秋时代的家庭婚姻制度说“诗经·国风”言情诗的性质》《安贞史论集》,河南大学出版社 1993 。

[28] 《诗·大雅·荡》。

[29] 《诗·大雅·桑柔》。

[30] 《史记·周本纪》。

[31]  关于郧,亦有认为是 女方 姓,系祝融氏吴回之子陆终第四子求言之后,与楚同祖。但《左传·宣公四年》载:若敖娶于郧,生斗伯比。若敖卒,从其母于郧,淫于郧子之女,生子文焉。”若敖氏父子两代娶郧女为妻,说明他们之间的密切关系。我国古代同姓不婚的原则,至此,并未严格施行。郧与楚虽同祖同姓,亦可通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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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春秋时期的诸侯国

周平王即位以后,在东方诸侯晋国、郑国的支持下,东迁洛邑,史称东周,亦称春秋时期。关于春秋时期,鲁国史书《春秋经》所记载的春秋年代为:自鲁隐公元年 ( 公元前 722 年 ) 始,至鲁哀公十六年 ( 公元前 479 年 ) 止,共计 244 年。《左传》记载的春秋时期年代为鲁隐公元年 ( 公元前 722 年 ) 至鲁哀公二十七年 ( 公元前 468 年 ) 。郭沫若先生认为春秋时代应自周平王迁雒邑之年 ( 公元前 770 年 ) 至公元前 476 年,齐国田氏已实际掌握了齐国的权力为止,共计 294 年历史。

第一节 王室衰微和大国争霸

一、春秋初年的政治形势

周平王即位之后,鉴于镐京残破,偏居西部,又处于犬戎威胁之下,公元前 770 年,在郑武公、秦襄晋文侯等诸侯的护卫之下,迁都洛邑,建立东周王朝。

东迁后的周王室经济收入大大减少,一些诸侯国对周王室的贡纳停止或减少,东迁后的周王室比不上一个大的诸侯国。东周王室曾派人到鲁国去“求赙”、“告饥”、“求金”等。这些本应由诸侯国对王室的“礼贡”,而现在却由周王室出面去求了。政治上的失势,经济上的窘迫,一些诸侯国不愿意再听从周天子。公元前 714 年,“宋公不王”, [1] 即宋国君不再朝见周王;公元前 713 年,“蔡人、卫人、郕人不会王命。” 郑国国君桓公友是周厉王之少子,周宣王之弟,曾受封采邑于郑 ( 今陕西华县一带 ) 。西周末年,朝政混乱,郑桓公友寄财贿、孥于郐、东虢,后灭掉虢、郐,建立郑国,定国都于新郑 ( 今河南省新郑 ) 。郑国为东周王室的卿士,曾以“王命讨不庭”,讨伐宋、卫的“不会王命”;但当周王室想让西虢 ( 今河南省三门峡 ) 公担任王室卿士时,郑国君质问周平王,平王不敢承认。郑国让王子狐为质于郑,郑公子忽为质于周,史称“周郑交质。”平王死后,周桓王即位,终把王室政务交给西虢公。郑国派大夫祭足割周王畿温地 ( 河南温县稍南 ) 的小麦,又取了成周的禾,史称“周郑交恶。”

周王室派军队去讨伐郑国,在繻葛 ( 今河南省长葛县东北约 10 公里 ) 发生战争,结果王室大败。郑大夫祝聃射中王肩,周桓王负伤而逃,郑国也不再追赶。当天晚上,郑国君派祭足去慰问周桓王。

“周郑交质”、“周郑交恶”、“周郑之战”都表明周天子的地位一落千丈。周天子竟然降低到和一个诸侯国去交换人质,并任人将麦子、谷物抢去,和一个诸侯国发生战争,反映了周王室的衰弱。郑国在战胜的情况下,不敢追赶,当天晚上又去慰问天子,表明自己的臣国身份。周天子虽然衰微,但名义上仍是天下的共主。

春秋时期,周天子的地位大大衰微。在这种形势下,春秋时期的社会发生大动荡,周边少数民族乘机入居中原。中原地区的动乱,给边邑地区创造了发展的机会。当时的楚、齐、晋、秦分别从南、东、西北、西部等发展起来。《国语·郑语》曰:“及平王之末,而秦、晋、齐、楚代兴,秦景、襄於是乎取周土,晋文侯於是乎定天子,齐庄、僖於是乎小伯,楚蚡冒於是乎始启濮。”这四个诸侯国利用地处边陲的有利条件,迅速发展。秦霸西戎,齐威东方,晋吞西北,楚强江淮,相继称霸。

诸侯各国为了保住自己的优势地位,相继采取措施,寻找策略以巩固自己的权力。但由于某些诸侯国君如齐、晋等,顾此失彼,使君权旁落,被异姓贵族谋篡,并作为惨痛教训在新建诸侯国中引起警惕;而有些诸侯国君如楚、秦等却始终关注自己手中的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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