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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 中国古代史笔记(朱绍侯版本)

七、人殉、人祭

人殉 人殉是自人类社会进入一定阶段后就开始出现的一种残酷的杀殉制度。“人殉”产生于原始社会末期,是对享有崇高威望家长的“从死”义务的习俗。进入阶级社会以后,用人殉葬是为了使贵族们死后,继续驱使其生前的妻妾、亲信、仆从为其服役,以保持其骄奢淫逸的生活。

商人崇尚鬼神,极为迷信。殷商贵族幻想自己死后仍然像在人间一样享乐,因此在他们的墓葬中随葬大批的人以及动物 ( 狗、马 ) 、车等。

1965 ~ 1966 年在山东益都苏埠屯发掘出一些大、中型殷商墓,其中 M 1 是一座有 4 个墓道的大型木椁墓,墓底有腰坑,共殉葬 48 人。殉人中有少数放在腰坑内和二层台上,大部分放在南墓道靠近椁室的地方,分为 3 层,下层是排列比较整齐的全躯骨架,中层是被砍下的人头,墓室四角各有一个人头骨,并随葬一戈一盾。像这样的墓葬形制,殉葬这么多人,可以推测墓主人可能是贵族首领或方伯一类的人物。 [18]

安阳殷墟武官村大墓墓道两侧的二层台上排列着殉葬人。但两侧殉葬人数不等,东侧二层台上 17 人,西侧二层台上 24 人,共计 41 人。死者都是全躯,有的有木棺和青铜的鼎、觚、爵、簋、卣、刀、戈、镞和玉佩等器物随葬。死者的葬式,有的仰身直肢,有的俯身直肢,从骨架和随葬品的配置情况,可知东侧台上的死者多为男性,西侧 ( 多用玉佩饰等 ) 多为女性。从埋葬情况分析,这些死者可能是墓主人生前的亲信侍从和姬妾一类人物。另外,在墓室上部的填土中还发现 34 个人头骨,这些人头骨是在回填墓室的层层夯筑中埋进去的。武官村大墓共埋殉人 79 个之多,另外还殉埋有狗、马、猴、鹿等动物。

殷墟妇好墓埋葬殉人 16 个。

殷墟发现的大、中型墓葬,墓中多有殉葬者。据统计,殷墟 14 座大墓的殉人数总计 3900 人左右。 [19]

现已发掘的殷代墓葬分属王室贵族、方国贵族、中小贵族及平民等不同阶层。根据贵族的等级及其对财产占有的多少,在死后都要用一定数量人和动物殉葬,显著的特点就是用大批的人殉葬。这些殉葬者生前的社会身份不一定是最下等,甚至有很多是墓主人生前的亲信、待从或妻妾,当然亦有奴隶。人殉是原始社会末期“从死”习俗的遗留,并非奴隶制社会的标志。至进入阶级社会以后,以人殉葬表现了殷代贵族残忍和贪婪的本性。殉葬现象从原始社会末期开始出现,商代发展到极点,直至明清封建社会,这种现象还一直不断出现。

人祭 原始社会,生产力水平低下,人们在劳动中的收入不足维持他们的生活,所以就把得到的战俘吃掉或杀掉。夏、商时期,贵族们用人和牛、羊等一起当作“牺牲”作为祭祀祖先、神灵的“祭品”,通过“人祭”祈求祖先和鬼神对他们保佑和赐福。“人祭”是原始社会食人习俗的遗存。

人祭在二里头遗址中已有发现,如在一些灰坑中发现有些人骨架身首异处,有的作捆缚状;往往数具骨架共埋一坑,或只有头骨和零星的肢骨。不少死者从掩埋情况看不像是自然死亡,可能是被虐杀或与祭祀活动有关。

商朝是人祭最昌炽的王朝。 1950 年发掘武官村大墓时,在大墓的东南清理了南北向的葬坑 17 个。这些坑长约 2 米,宽 1 米左右,内埋无头人骨架 8 至 10 具。所有骨架都作俯身状,交向叠压,无任何随葬品。这些葬坑因间隔的距离一致,排列有序 ( 可以看出分成 4 排 ) ,所以当时人们称它为“排葬坑。”

1976 年,对这一地区又进行了大规模的勘探和发掘,在揭露的 4700 平方米的面积内,清理了 191 座葬坑。这些葬坑,除少数作东西排列外,大多数为南北向,并且坑的大小、葬式和排列情况与 1950 年发掘的“排葬坑”完全一致。这次发掘中注意到葬坑之间有一定规律可循。根据葬坑排列的疏密、深浅,坑的大小规格等等,可将 191 座葬坑区分为 12 组,最多的一组有 47 个葬坑,最少的仅有 1 坑。同时这些葬坑的位置恰恰在几座大墓之间,属王陵东区。从它们分布与排列的情况分析,不可能专属某座大墓,因而推断这些葬坑是不属某一墓主的杀殉坑,应是若干次祭祀后掩埋的遗址。这一地区似是商王室祭祀先祖用的公共祭祀场。

祭祀场中南北向的葬坑,两次发掘的情况基本一致。经过鉴定,坑中死者多为男性。但东西向的葬坑,每坑人数不等,且无一定规则,大部分死者是成年女性和儿童,未被砍去头颅。在 13 座有祭品的坑中,除两座南北向外,其余都是东西向,尸骨齐全。这些死者绝大多数是死后掩埋坑中的。有的是被砍去头颅,并且留下了砍劈的痕迹;也有的是断肢、腰斩或肢解后扔于坑中;但也有一部分可能是活埋的,如一些青年女性或儿童的骨架作捆绑状。在这个揭露面积为 5000 多平方米,包括 200 多个祭祀坑的祭祀场中,掩埋的人牲已达 1300 人之多。

安阳殷墟,还发现一些零星的祭祀坑。 1959 年后岗发现一个直径 1.9 米的圆坑,内埋人骨 54 具。这些死者在坑中分为上下两层,中间用陶器碎片隔开,上层 25 个个体,下层 29 个个体,死者均无固定葬式。 1971 年安阳大司空村发现一个椭圆形坑,长 7.8 米、宽 2.3 米、深 0.3 ~ 0.6 米。坑中埋有人头 31 个,躯体 26 具,无固定葬式,头颅多与躯体分离;一般是五六个头颅放在一起,没有随葬品,多为青壮年男子和幼童。在小屯村南发现的一个浅坑中,在一副马骨架的东西北三面埋有人骨架 5 具 (3 个成人、 2 个幼童 ) ,有的全躯,有的被砍去头颅;其中两个幼童的骨架散乱,可能是肢解后弃置坑中。 1975 年在小屯村北的一座房基内发现一方形祭祀坑,埋一个被肢解的成人。

殷商社会使用人祭的现象,在甲骨文有不少记述。如:“贞御自唐、大甲、大丁,祖乙百羌百牢。” [20] “甲午,贞乙未 酉彡 高祖亥 ( 羌 ) □ ( 牛 ) □,大乙羌五牛三,祖乙 ( 羌 ) □ ( 牛 ) □,小乙羌三牛二,父丁羌五牛三,亡它,兹用。” [21] “于祖乙羌 ? 三十岁五牢。” [22] “乙巳卜,宾贞,三羌用于祖乙。” [23] 据胡厚宣先生统计“从盘庚迁殷到帝辛亡国 273 年是商代社会的昌盛期间,其用人祭 13052 人,另外还有 1145 条卜辞未记人数,即都以一人计算,全部杀人祭祀,至少亦当用 14197 人。” [24] 这个统计虽然难以精确,但可看出一个大体情况。

殷商统治者不仅用“人牲”去祭祀祖先,而且在他们营造宫殿时从奠基、置础到安装门户、落成都要用人或畜作“牺牲”进行祭祀。公共祭祀场的发现,进一步揭露商代贵族在祭祀时用人牲的真实情景。大量的人殉和人祭,极大地破坏了社会劳动生产力。祭祀坑中的累累白骨,甲骨卜辞中的斑斑记载,是殷商统治者残杀被征服者和劳动者以至一些本族人民的罪证。

八、殷纣王淫暴亡国

殷纣王名受,庙号帝辛,是帝乙的儿子,商朝最后一个国王。他即位后,荒淫残暴,信任奸佞,排斥残害忠良,穷兵黩武,最后淫暴亡国。

《史记·殷本纪》说殷纣王敏捷聪慧,材力过人,能够徒手与猛兽搏斗,因此从来不听进谏。纣王酗酒好色,当时苏国 ( 今河南武陟东 ) 进贡一美女,名曰妲己,深得纣王欢喜,于是纣王“唯妇人之言是用”,沉缅于淫声靡乐之中。为了满足其淫乐生活,殷纣王在沙丘 ( 今河北邯郸附近 ) 修建苑台宫室,广收狗马奇物和野兽飞鸟置于其中,并在那里饮酒作乐,“以酒为池,悬肉为林,使男女祼相逐其间,为长夜之饮。” [25]

殷纣王淫乱不止,一些正直的大臣进行劝谏,但他废弃了贤臣商容,对其庶兄微子、王子比干的进谏毫不采纳。微子与太师、少师商量,准备逃走;比干进谏纣王,结果被剖心而死,箕子本想进谏,但是看到比干的下场,只好假装疯病,被囚。太师、少师逃奔到周。

殷纣王残害忠良,贤臣四散,遂使奸佞小人得志,如费中、恶来等皆善谀好利之人,纣王任以为政,殷朝政权更加衰弱腐败,正如微子言:“今殷其沦丧,若涉大水,其无津涯。” [26]

商王对外也同样残暴,方伯稍有怨望怠慢,就受到残酷的刑罚。《史记·殷本纪》说:殷纣王醢九侯,脯鄂侯,囚西伯;为了满足其穷奢极欲的生活,又向诸侯方伯残暴地收括,“厚赋税以实鹿台之钱,而盈钜桥之粟”,引起方伯的强烈不满和反叛,殷王统治较牢固的东夷地区也发生叛乱。所谓“纣克东夷,而殒其身”, [27] 正说明东夷反抗的强烈及其后果的严重。

殷王朝内部矛盾重重,“如蜩如螗,如沸如羹,小大近丧”, [28] 加上外部诸侯方国反叛,殷王朝面临内忧外困的处境。这时周文王暗暗组织力量,收买诸侯,做叛商的准备,使得“太颠,闳夭,散宜生、鬻子、辛甲大夫之徒皆往归之。” [29] 当殷王朝大臣祖伊听说西伯的活动后,告知纣王,纣王还说:“我生不有命在天乎 ? ” [30]

周族势力不断发展壮大起来。至周武王时期,养精蓄锐,有了足够灭商的力量,于是周武王率诸侯之师与殷朝军队大战于牧野,殷朝军队对纣王憎恨已极,皆无战心,结果“前徒倒戈,以开武王”,周武王长趋直入,纣王惊吓逃走,登于鹿台之上自焚而死。

殷纣王终于以淫暴亡国。

自成汤灭夏建立商朝至纣灭国,共经历 17 世, 29 王。今本《竹书纪年》云:“自成汤灭夏,以至于受,二十九王,用岁四百九十六年。”《左传·宣公三年》:“桀有昏德,鼎迁于商,载祀六百。”《孟子·尽心下》云:“由汤至文王,五百有余岁。”《左传》与《孟子》所云商王朝的年代皆为近似值,而《竹书纪年》所云的 496 年,是确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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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商代的经济的发展

1 .农业生产的发展

商代农业生产已经成为重要生产部门。甲骨文中有许多占卜是否“受年”的卜辞。如:“乙丑卜,韦贞,我受年。” [31] “丙子卜,韦贞,我受年。” [32] “甲子卜,来岁受年,来岁不其受年,八月。” [33] “贞,商受其年,三月。” [34] “南土受年。” [35] 卜问“受年”,即是卜问谷物年成可好,是否获得丰收。卜问“受黍年”,即是卜问黍的年成如何。还有卜问是否“有雨”的卜辞,天气晴雨对农业亦有极大的关系,当然也是出行的重要条件。殷商统治者如此关心庄稼的收成说明农业生产在社会生活中的重要地位。

考古发掘中出土许多农业生产工具。河北邢台曹寅庄遗址出土大量的石器,尤以镰、刀、铲等工具数量最多。郑州商城白家庄遗址中发现了一些能够纺线的陶纺轮和石纺轮,能够缝衣的骨针和骨锥;也发现竹篮和竹席的痕迹,其编织方法与现在的芦苇席、竹篮的编织法基本相同。还发现有铜斧、铜刀、石斧、石刀、石铲、石镰、蚌刀、蚌镰、骨铲等农业生产工具,并有石杵、石臼等各种加工工具。当时的社会还处于铜石并用时代,铜器大部分用来制造酒器,供贵族们享乐,用来制造生产工具的还不是太多。白家庄商墓出土的铜爵和铜觚器表上,遗留有用麻布包裹的痕迹。 [36]

商代已有耒耜等农具。耒,甲骨文中作“■”等。《说文》云:耒,“手持曲木。”说明商代已有“耒”出现。耜,甲骨文中作“臿”,《说文》云:耜,“臿也。”类似现今锹,或在耒端加上臿,作为更有力的启土工具。 [37]

甲骨文中有田字,像在大块土地上整治成的,有比较好的排水系统的规则的熟田。商人在土地的整治、管理方面已有较好的规划。

卜辞中记载的农作物有黍、稷、粟、麦、稻等。在郑州白家庄商代遗址中,曾发现有稻壳的痕迹,似为外地贡品。商代以黍稷为主要农作物。

关于家畜,马、牛、羊、豕、鸡、犬等“六畜”已经普遍地饲养,在商王朝中还有专职宰、臣管理牲畜的放牧。商代贵族祭祀时大量使用牛、羊等家畜,说明畜牧业的发达和在社会经济生活里的重要地位。马作为贵族不可或缺的交通工具和车兵的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受到贵族的重视。

2 .手工业生产发展

青铜铸造业 殷商青铜器生产规模之大,冶炼技术之高已达到当时世界上第一流的水平。

青铜是指铜、锡、铅一定比例的合金。红铜由于质地太软,不适宜制造生产工具,但在铜中加上锡、铅,就成为质地坚硬的青铜,用青铜制造的各种生产工具、兵器和礼器,坚硬耐用,器形美观。商代已经掌握青铜的性能和特点,不同用途的器物各有不同的合金比例。殷墟出土的司母戊大方鼎,其合金比例为:铜占 84.77% ,锡占 11.64% ,铅占 2.79% ,是比较科学的,基本符合《考工记》所说的“六分其金 ( 铜 ) 而锡居一,谓之钟鼎之齐 ( 剂 ) ”的记载。商代青铜器的合金制造技术已达相当高的水平。

司母戊大方鼎是我国迄今为止发现的最大的青铜器,重 875 公斤,通高 133 、长 110 、宽 79 厘米。这只大方鼎不仅器形雄伟,而且外表美观,是当时世界上青铜文化发展到高峰的典型代表。 1976 年在安阳殷墟又发现一对方鼎,一只高 80.1 厘米,另一只高 80.5 厘米,均重约 117.5 公斤。这些铜器是商代晚期青铜文化的代表性器物。而且还不止于此,考古工作者近年来还在郑州商城西墙外的杜岭和商城东南角处各发现一处商代的铜器窖藏。杜岭出土两个大方鼎,方鼎之一高 100 厘米,重 86.4 公斤;另一个高 87 厘米,重 64.25 公斤。商城东南的窖藏出土了两个与杜岭方鼎的大小、形制、纹饰完全一致的大方鼎,另外还出土了圆鼎等其他器物。这些发现说明自商代前期,就开始生产大型的铜器了。

这样大型的鼎必须采取分铸的方法制作,工序非常复杂。当时用坩锅炼铜,每只坩锅只能熔铜 12.7 公斤,有人推算,如果制造一个司母戊大方鼎,共需二三百个工匠才行,商代的青铜制造是一项工程浩大的集体劳动。在殷墟和郑州商城遗址都发现数以千计的大小陶范,这是商代青铜器作坊的遗迹。

商代生产的青铜器种类繁多,其中有生产工具锄、铲、钁、斧、锛、凿、刀、削、锯、锥等;兵器有戈、钺、矛、剑、戟、镞等;礼器、酒器和食器有鼎、鬲、甗、簋、彝、卣、罍、尊、瓿、觯、觥、觚、爵、斝、角、盉、盘、盂等;乐器有铜铃、铜铙等;车马器有装饰在车和马饰上的青铜部件。

商代青铜器物大小不同,样式各异,造型美观而厚重,纹饰瑰丽而庄严。器物上饰有饕餮纹、夔纹、蝉纹、云雷纹等。有些器物的造型完全仿照动物的形态,生动而逼真。如湖南宁乡县出土的四羊尊,羊角卷曲,羊耳直竖,羊头半伸于外,可谓匠心独具。另外还有犀尊、鸮卣、豕卣等,也均为富丽堂皇的稀世珍品。

1986 年四川广汉三星堆遗址发现二个祭祀坑,内有青铜器、象牙器、玉石器千件之多。其中青铜人像及头像数十尊,人面形青铜像约几十具。最大的一尊青铜立人像高达 163.5 厘米,连同头上的花冠及下面的座通高 260 厘米。有一棵高 140 厘米的青铜“神树”,上有奇特的飞禽走兽、枝叶、果实;另外出土有金杖,用纯金皮包卷而成。杖的上端有 46 厘米长的一段平雕纹饰图案。金皮内侧存有炭化木痕。同时出土的还有一件纯金皮压成的金面罩,与铜头像面部大小相似;金虎形饰一件。三星堆遗址出土的金器、青铜器、玉石器、陶器、象牙、贝等均有火烧过的痕迹。研究者认为这些遗物是在举行一次规模庞大、祭典隆重的燎祭活动后瘗埋下的。

三星堆遗址的两个祭祀坑中发现的器物,除金面罩、大型青铜立人像、人头像、神树、部分玉璋有强烈的地方特色外,其他如尊、簋、盘等青铜器和玉器与殷墟出土的青铜器、玉器的形制、花纹基本一致。

三星堆遗址出土的青铜器数量之多、形体之大、造形之独特当为全国之冠,有些器物,特别是青铜人像为殷代其他遗址中未曾见过。三星堆遗址的出土器物,经鉴定当为殷王朝时期的蜀文化的遗存。亦有人认为是由外地传入的。 [38]

1972 年在河北藁城台西村遗址发现一铁刃铜钺。铁刃残存部分后段,包入青铜器身内,包入部分约 1 厘米,厚约 2 厘米左右。经化验,铁刃为陨铁,该器是用陨铁锻成铁刃后,和钺体铸接而成。 1977 年在北京市平谷县刘家河村的一座商代前期墓葬中亦发现一铁刃铜钺,刃部之铁亦为陨铁,铸造方式与台西的铁刃铜钺相同。 1976 年,在山西灵石县的旌介村一座商代晚期墓葬中发现含铁量很高的铜钺,所含之铁不是陨铁,而是冶炼的铁。这可能是冶炼的铜矿石中含有生铁矿所致。但商代铁刃铜钺的出现,表明当时对于铁的性能有所认识,并且已经学会使用铁,掌握了锻打和铸接的技术。 [39]

郑州商城东北角内侧的祭祀坑中,出土一团极薄的金泊片,展开之后,是一件罕见的夔龙纹金叶。 [40]

玉器加工业 玉器是中国古代特有的艺术品。新石器文化遗址中,如良渚文化遗址、红山文化遗址、龙山文化遗址等发现大量精美的玉器。殷商时期,玉器的制造技术和工艺都发展到成熟阶段。商代的玉器主要可分为以下各类:璧、圭、璋、琮、璜、琥等祭器和装饰品;玉戈、玉镞、玉矛、玉斧、玉锛、玉凿、玉铲等仪仗或随葬的明器。玉手镯、发笄、坠饰、串珠、玉龙、玉凤和其他一些玉制的小动物等,是为佩饰品。玉梳、玉匕、玉簋等,这一类是实用器。

安阳殷墟出土过大量精美的玉器。 1976 年发掘的妇好墓出土玉器达 755 件之多。商代玉器在造型艺术上,既有高度的写实性,又有丰富的想象力。如殷墟妇好墓出土的浮雕玉人、圆雕玉人,人体比例大体适当,发辫或发髻雕琢精细,一丝不苟;表情生动,衣纹柔和、谐调,以简练概括的线条勾画出衣纹和肌肉的特点。其他圆雕的虎、象、熊、猴、牛、鴞等形象逼真。璧、瑗两面的成组圆周同心线,规整流畅,工艺水平相当高。又如浮雕玉鹰,雕琢出瑰丽多样的花纹。如妇好墓中一件玉凤,翅膀上的阳线浮雕,线条自然,流畅、舒展。商代玉器,大多数表面细腻光泽,说明当时的琢玉技术和抛光技术相当进步,甚至达到空前的水平。 [41]

陶器和原始瓷器制作业 商代陶器中制造水平最高的是白陶。这种白陶质地坚硬、颜色洁白,器表刻有花纹,常见的有饕餮纹、夔纹、云雷纹和人字纹等。如安阳殷墟出土的刻纹白陶罍,造型美观,色泽皎洁,是陶器史上的杰作。这种刻纹白陶大部分出自殷墟,数量也只有几十件,说明在当时也是珍品,只有王室贵族才能使用。

在制陶工艺基础上,商代还出现了瓷器。目前在河南郑州、安阳殷墟、湖北黄陂盘龙城、河北藁城台西、河南辉县琉璃阁、山东济南大辛庄、山东益都等地都发现了商代的原始瓷器。这种瓷器质地硬、吸水性弱,都涂有瓷釉。瓷釉一般涂在器物的表面和口沿内部,个别器物内壁也涂一层薄釉。釉色以青绿为主,少数是褐色或黄绿色。经化学分析,其成分与现代瓷器基本一样。商代的原始瓷器胎质坚硬,以高岭土 ( 瓷土 ) 为原料制成。瓷器烧成温度比较高,已达 1200 ℃以上。当然,商代瓷器还嫌粗糙,但我国自商代开始,就已出现了瓷器,可以说,我国是世界上最早发明和生产瓷器的国家。 [42]

丝织业、麻织业 我国是著名的丝织品生产国,是世界最早养蚕缫丝和织造绢帛的国家。蚕桑在商代社会生产中占有重要地位。在考古发掘中也发现了玉蚕。这些生动逼真的玉蚕,反映出当时人们对蚕非常熟悉,也说明养蚕在经济生活中占有重要地位。

甲骨文中的丝字作“■”形。其字形正表现出“絲”的形状。

殷墟的一些铜器上不止一次地发现附有布纹痕迹。 1972 年在河北藁城台西村商代遗址出土的觚、爵、戈等器物上也附着丝织品的痕迹。 [43] 通过电子扫描显微镜观察,附于铜觚器表的纤维属于蚕丝纤维,并大体可认出五种不同的规格。其中有的可能是文献中常提到的“纨”,有的像“縠”,有的可能是纱罗。妇好墓出土的标本 651 号铜爵上附有绢的痕迹;标本 793 号圆铜尊上附有双经、双纬织物遗迹;标本 828 号铜方彝盖上有罗的痕迹;标本 791 号铜偶方彝上有回纹绮遗迹。故宫博物院收藏的一件商代玉戈上,保留有清晰的雷纹花绮印痕。可见,当时已有罗、绮、绢等各种不同形制的丝织品。夏鼐先生推测当时已有简单的提花装置的织机。

《说苑·反质篇》说,殷纣王时“酒池肉林,宫墙文画,雕琢刻镂,锦锈被堂,金玉珍玮。”

丝织品是供贵族享用的奢侈品,而广大人民只能衣麻,所以商代麻纺业亦占有重要的地位。 1973 ~ 1974 年在河北藁城台西遗址的一座房基里发现一卷麻布。这几块麻布都是本纹组织,经纬线的密度不一。在 1 平方厘米上,有的经线 14 ~ 16 根,纬线 9 ~ 10 根;有的经线 18 ~ 20 根,纬线 6 ~ 8 根。经鉴定,这卷麻布,属于大麻的纤维,这是首次发现商代的麻织实物。

漆器制作业 我国漆器造型美观,色泽鲜艳,具有悠久的历史。在浙江河姆渡遗址中就发现一只红漆木碗。这是我国迄今发现的最早的漆器。

殷墟发掘中多次发现商代漆器。由于漆器的木胎容易腐朽,因此,所见到的是木胎腐朽以后在夯土上保留下来的漆器印痕。有的还能看出清晰的漆花。 1969 ~ 1977 年发掘殷墟墓葬时,在 M 701 的一个古代盗坑中出土残漆器一件,此器呈葫芦形,朱红色;在 M 93 二层台上发现漆器残迹,漆器已朽,只遗留下镶嵌在漆器上的蚌饰。 1973 年河北藁城台西遗址出土商代的漆器残片,木胎已朽,但仍能看出有盘、盒之类的器形,花纹有饕餮纹、夔纹、云雷纹、蕉叶纹等,都是朱红底的黑漆花,有的还嵌有嫩绿的松石;色泽绚丽明快,漆面乌黑发亮,花纹美观。 [44] 总之,商代漆器的制作工艺,在晒漆、兑色、髹漆、镶嵌等方面,都已发展到很高的水平。

3 .商业与交通

殷商王朝的青铜、玉石、陶瓷等工艺水平,从现在发现的大量实物来看,都是十分高超的,说明当时青铜铸造业、制陶业、制骨业、玉石制造业之间有了固定的分工,而且在每一行业内部也有一定的分工。

殷商时期,由于各行各业分工细致,逐渐形成了父子相承的手工业家族,他们基本上为贵族和本氏族的需要而生产。据《左传·定公四年》载,殷商王朝已有“殷民六族”、“殷民七族”等,其中有陶氏、施氏、繁氏、长勺氏、尾勺氏等等。分工比较细致,但产品不投入市场。商代的手工业者大概也要从事一定的农业劳动。商代贵族大量需要的海龟、海贝、玉石以及鲸鱼骨等可能要组织专人到海滨及西北去交换而来的。

《尚书·酒诰》记载:周克商后,殷商民族“肇牵牛车远服贾,用孝养厥父母。”伪孔传云:“农功既毕,始牵车牛载其所有,易其所元,远行买卖,用其所得珍异,孝养其父母。”殷商民族正是因为有商业贸易的传统,才在被灭国后,去从事商贸活动的。

二里头墓葬和殷商时期的许多墓葬中都出现了贝,如郑州白家庄 M 7 出土 460 多枚,殷墟五号墓出土 6000 多枚,山东益都苏埠屯一号墓出土 3790 多枚。商代墓葬中还出石贝、骨贝、铜贝等。有人认为,这些是商代最早的货币。甲骨文中有“贝一朋”、“贝廿朋”的记载。贝以朋计算,每十贝或五贝一朋。笔者认为,商代出现的贝还不是货币。每十贝或五贝一朋,也可说是一串,正是做为一种项饰或手足镯圈的形式。贝无论在原始社会时期或夏商早期国家时期,都是一种装饰品。它本身的使用价值对于广大中下层人民来说还不显得十分重要。当然,做为装饰品,贝有它的交换价值。而且“贝”又和海中的一些龟贝、珍宝联系起来,自然贵重,深得贵族的喜爱,故贝又常作贵族的赏赐品。殷商时期,贝并不具有货币一般等价物的职能。许多民族志和民族学的调查资料都说明,贝是作为装饰品而受到人们的珍视,只有个别民族才开始用贝作为货币。

商代的交通比较发达,交通工具陆路用车,水路用舟。

《世本》载,“胲作服牛”,“相土作乘马。”“胲”和“相土”都是商的祖先。“服牛”,即驯牛拉车。商代已经学会了以牛、马去拉车。在殷墟发现了许多车马坑,如在小屯、孝民屯、大司空村、白家坟、侯家庄等地,先后发现车马坑 16 座、马车 18 辆。这些马车多为一车二马,晚期出现一车四马。

商代的车均为木制,车身主要由车辕、车箱、车轴、车轮组成。用于拉车的马均有马饰。商代的车主要应是战车,用于作战和田猎,当然也作为交通工具用,由此推断,商代当已辟有可供车辆行驶的大道。

甲骨文中有“舟”字,作“■”形。浙江余姚河姆渡遗址中就已出土有船桨,说明当时已有船舟了。殷甲骨文中出现“舟”字,就说明殷人已经拥有了舟船这样的水上交通工具。殷民族原是兴起于东夷地方的民族,濒临大海,因此会使用舟船完全是可能的。但目前尚未发现商代舟船的实物资料,还不能确知商代舟船的样子。

十、商代文化的发展

1 .商代的甲骨文和金文

商代甲骨文的发现,是我国史学研究的划时代的大事件,这种龟甲文字首先在河南省安阳小屯发现。当时一些农民在田地耕作中发现一种带符号的龟甲和兽骨。当地农民认为这是“龙骨”,就陆续当做中药材卖给药贩或药店。有时还把“符号” ( 即文字 ) 刮掉再卖。这样,历代甲骨文字毁了许多。

用龟甲兽骨进行占卜,早在夏代之前的石器时代就已经有了。殷墟甲骨文是刻在龟甲或兽骨上的文字。殷商贵族非常迷信,他们无论出行、打猎、作战,或者在农作、收成、祭祀等活动中,皆要进行占卜。即用火在龟甲上烧灼,龟甲上就会出现裂纹,根据裂纹来判断吉凶。他们还在甲骨上刻上文字,记载占卜的内容。

随着时代的发展,甲骨上的文字增多,记载的内容也愈加丰富,反映了社会历史的各个方面。甲骨上的文字多记载占卜的内容,故又称为“卜辞。”卜问内容涉及很多方面,这样就留下了大量的有关殷商历史的文字资料。 1899 年有一个名叫王懿荣的偶然从药材中发现“龙骨”上有字,而且认为是一种古代文字,开始多方搜集购买,于是甲骨逐渐地汇集到研究者手中了。 1903 年刘鹗印行《铁云藏龟》,这是甲骨著录和流传的开始。罗振玉继起大力收藏,所得甲骨最多。辛亥革命后,罗以清朝遗老身份流亡日本,陆续印行《殷墟书契前编》、《殷墟书契菁华》、《殷墟书契后编》、《殷墟书契续编》。 1915 年,他到安阳殷墟实地考察,开始注意到与甲骨共存的器物,于 1915 年印行《殷墟古器物图录》,将以往对殷墟出土文物的访求,逐步提到学术研究的高度。

前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从 1928 年 10 月到 1937 年抗日战争爆发时止,前后在殷墟共发掘 15 次 ( 其间河南省博物馆曾发掘了一部分 ) 。这是应用现代考古学方法的科学发掘,注意到了遗存的全面情况、地层关系,搜集全部遗物,包括甲骨、铜器、玉器、石器、骨器、蚌器、铜范、陶器等。新中国成立后, 1950 年春开始对殷墟继续进行发掘,又发现许多甲骨和殷代遗器,对研究殷商社会有重要意义。

殷墟的 15 次发掘,共发现十万片甲骨文字,涉及的内容有天象、历法、战争、出行、殷王世系等。甲骨卜辞记载的商王世系与《史记·殷本纪》记载的大致相同,从而使殷史成为信史。甲骨文字的研究已成为专门的学问。

金文,即铜器上的铭文。这些铭文多记载铜器主人的身份地位、或祭祀先祖,或者是族徽、族名、作器者的名字等。如殷墟出土的“司母戊”“司母辛”大方鼎,是祭祀母戊、母辛的器物。这些金文亦是研究殷代社会的重要的资料。

2 . 商代的天文历法

殷商时期的天文历法知识已相当丰富。商代把一年称为一祀,这与商代的祭祀有关。

商代可能把一年分为春、秋两季。甲骨文中只见到“春”、“秋”二字,未见“冬”、“夏” ( 当然也不能据此论定商代没有春、夏、秋、冬的概念 ) 。春、秋是春种、秋收之意,用春秋表示一年是容易理解的,直至周代,各诸侯国还把自己按年代编写的历史,叫做“春秋。”

商代将一年分为 12 个月。董作宾先生在《殷历谱》中认为,商代历法有大、小月之分,大月 30 日,小月 29 日, 12 个月为一年。如遇闰月,则采取年终置闰的方法,那么这一年就是 13 个月。

每月又分为 3 旬,每旬 10 天。甲骨文中有大量的“旬亡祸 ? ”的记载。

商代采取干支记日法,在甲骨文中有完整的甲子表。我国历史上一直沿用这种干支记日法。

商代把一天约分为八个单位时间,名曰:明 ( 或旦 ) 、大采、大食、中日、昃、小食、小采、夕等。从天亮开始叫做“明”或“旦”,天亮到吃饭之前叫“大采”,上午就餐叫“大食”,中午叫“中日”,中午过后日偏西之时叫“昃”,吃晚饭时叫“小食”,吃晚饭以后至天黑之前叫“小采”,从天黑到次日天亮叫“夕。 ” [45]

商代计算年、季、月、日都有一定的方法,并初具规模。

由于商王经常田猎,更由于农业、畜牧业生产的需要,商王朝要对天气进行经常性观察和卜测。天阴、天晴是商王们关心的大问题,如卜辞中有“兹云其雨”,意思是:此云要下雨。说明史官们对气象变化观测已有丰富的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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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史记·夏本纪》。

[2] 《史记·夏本纪》。

[3] 《商周考古》,文物出版社, 1979 。

[4] 《河南偃师二里头早商宫殿遗址简报》,《考古》 1974 年第 4 期。

[5] 《左传·昭公十七年》

[6] 《左传·哀公元年》。

[7] 《国语·鲁语上》。

[8] 《尚书序》。

[9] 《孟子·滕文公下》。

[10] 王国维《观堂集林·说商》,中华书局, 1984 。

[11] 《尚书·书序》作“耿”,而《史记》作“邢”,《竹书纪年》作“庇。”

[12] 《史记·殷本纪》。

[13] 《史记·殷本纪》。

[14] 《合集》英 459 。

[15] 《论殷周的外服制》,《徐中舒历史论文选辑》中华书局 1998 。

[16] 胡厚宣《殷代的刖刑》,《考古》 1973 年 2 期。

[17] 《荀子·正名》。

[18] 《山东益都苏埠屯第一号奴隶殉葬墓》,《文物》 1972 年第 8 期。

[19] 黄展岳《我国古代的人殉与人祭》,《考古》 1974 年第 3 期。

[20] 《合集》正 248 。

[21] 《合集》 320867 。

[22] 《屯》 2142 。

[23] 《合集》 379 。

[24] 胡厚宣:《中国奴隶社会的人殉和人祭》,《文物》 1974 年第 8 期。

[25] 《史记·殷本纪》。

[26] 《尚书·微子》。

[27] 《左传·昭公十一年》。

[28] 《诗·大雅·荡》。

[29] 《史记·周本纪》。

[30] 《史记·殷本纪》。

[31] 《合集》 2777 。

[32] 《合集》正 5611 。

[33] 《合集》 9659 。

[34] 《合集》 9666 。

[35] 《屯》 2377 。

[36] 《河南考古四十年》第三章《夏商时代》,河南人民出版社 1994 。

[37] 《耒耜考》,《徐中舒历史论文选辑》中华书局 1998 。

[38] 《广汉三星堆遗址一号祭祀坑发掘简报》,《文物》 1987 年第 10 期。《广汉三星堆遗址二号祭祀坑发掘简报》,《文物》 1989 年第 9 期。

[39] 《新中国的考古发展和研究》,文物出版社 1984 。

[40] 《郑州商代遗址发掘报告》《文物资料丛刊》 ( 一 ) ,文物出版社, 1977 年。

[41] 《殷墟妇好墓》文物出版社 1980 。

[42] 《新中国的考古发现和研究》,文物出版社 1984 。

[43] 河北省文物管理处台西考古队:《河北藁城台西村商代遗址发掘简报》,《文物》 1979 年 6 期。

[44] 《河北藁城县商代遗址和墓葬的调查》,《考古》 1973 年第 1 期。

[45] 陈梦家《殷墟卜辞综述》,科学出版社, 19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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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西周王朝的建立与发展

第一节 西周国家的建立与强化

一、周部族的兴起与周王朝的建立

周部族是我国西部黄土高原上兴起的一个古老部族。因其所居地为周原,故号为“周。”《史记·周本纪》云:“姜原出野,见巨人迹,心忻然悦,欲践之,践之而身动如孕者。”从而产子名弃,姜原是周部族的女姓祖先。

弃长大成人后,“遂好耕农,相地之宜,宜谷者稼穑焉,民皆法则之。帝舜闻之,举弃为师,天下得其利,有功。……封弃于邰,号曰后稷,别姓姬氏。后稷之兴,在陶唐、虞、夏之际,皆有令德。” [1] 邰,《正义》引《括地志》云:“一名武功城,在雍州武功县西南二十二里,古邰国,后稷所封也。有后稷及姜嫄祠。毛苌云:“邰,姜嫄国也,后稷所生。尧见天因邰而生后稷,故因封於邰也。'”后稷是周部族的男性祖先,以后稷为首的周部族是一个农业部族。周部族兴起在尧、舜之际。

后稷之后,其子不窋出曾抛弃过农业,奔于戎狄之间,大约过着渔猎生活。

其后不窋之孙公刘,“虽在戎狄之间,复修后稷之业,务耕种,行地宜,自漆、沮渡渭,取材用,行者有资,居者有畜积,民赖其庆。百姓怀之,多徙而保归焉。周道之兴自此始。” [2] 公刘所居之邠,属黄土高原地带,宜于农耕。

《诗·大雅·绵》曰:“民之初生,自土沮漆。古公亶父,陶复陶穴,未有家室。”陶与窑同,古谓之陶,今谓之窑;穴是窑洞,复是半穴居。周人这时就居在邠地沮、漆二水间。古公亶父自邠地迁于岐山之下,看到这里土地肥沃,于是卜居于此。即所谓:“爰始爰谋,爰契我龟,曰止曰时 ( 是 ) ,筑室于兹。”周人迁居周地以后,与姜姓婚嫁杂居。周人自此便逐渐成为一个比较发达的农业部族。周人自不窋居邠,至公叔祖类,传说有十一世,除公刘外,全无史迹可寻。古公亶父又称大王,说明周人已渐具国家的规模。王季历时国力有一定发展,但是比之商王朝,仍属小邦。古公亶父自邠迁于岐山,奠定了周王业的基础,王季历时,周对殷臣服。《竹书纪年》记武乙三十四年“周公季历来朝。王赐地三十县,玉十玦,马十匹。”三十五年,“周公季历伐西落鬼戎,俘二十翟 ( 狄 ) 王。”这时季历已见于史册,《竹书纪年》又称大丁 ( 文丁 ) 四年“周公季历伐余无之戎,克之,命为牧师。”牧师即后来的方伯,为一方诸侯之长。王季历伐西落鬼戎应是接受殷王之命。《易·未济》:“震用伐鬼方,三年有赏于大国”;鬼方是一个强大的部落联盟,所以季历初伐鬼方时还有震恐之心,经过三年的艰苦斗争,最后取得胜利,因而受到大国殷王的赏赐,命为牧师。季历为了与殷王朝搞好关系,又娶殷女为妻。《诗·大雅·大明》曰:“挚仲氏任,自彼殷商,来嫁于周。”挚仲氏是殷之臣属方国,任姓。殷周在政治上结合起来。《孟子·公孙丑上》曰:“文王以百里。”文王时期,周还是一个方圆百里的小国,所以周初人还自称“小邦周。” [3] 春秋时人还说“商周之不敌。” [4] 周初的文化,包括文字在内,皆效法殷人,周原出土的甲骨文字也与殷墟基本无异。当初,周只是臣服于殷商王朝的小国。

《说文》云:“王,天下所归往也。”《孟子·尽心下》云:“得乎丘民为天子。”周人在文王时期,政治修明,发展生产,开辟疆土,收容四方归附的人民。《史记·周本纪》载:文王“礼下贤者,日中不暇食以待士,士以此多归之。”《诗·大雅·生民》曰:“济济多士,文王以宁。”周原甲骨还有“楚子来告”的记录。文王积聚力量,周人迅速地发展起来。

陕西扶风周原发现文王时期的周人甲骨,文字简略,刻划纤细,其中有一条“彝文武帝乙”之辞。《说文》云:“彝,宗庙常器也。”彝,为祭祀之意。这是周作为殷王朝的臣属方国,去祭祀殷人祖先。文丁和帝乙的时代,殷周关系有时是友好的。

周人的强大,肯定会引起殷人疑忌。《晋书·束皙传》引《竹书纪年》曰:“文丁杀季历”,《史记·周本纪》说,“纣囚西伯于羑里”,西伯即文王。至武王时,周仍对殷臣服。周人三代受屈辱,其甚者威逼至死,但仍须夙夜不懈,以服事殷。殷大周小,周人必须隐忍待时。 [5]

周人王季历称王,文王继位也称王。他们对内称王,对外也已经开始称王,并做反商的准备。《大雅·文王》:“周虽旧邦,其命维新。”《史记·周本纪》载:“西伯阴行善,诸侯皆来决平,于是虞、芮之人有狱不能决,乃如周。入界,耕者皆让畔,民俗皆让长。虞、芮之人未见西伯,皆惭,……俱让而去。诸侯闻之,曰‘西伯盖受命之君'。……明年,伐邘。明年,伐密须。明年,败耆国。……明年,伐崇侯虎。而作丰邑,自岐下而徙都丰,明年,西伯崩。”殷为天下共主,虞、芮决狱断讼不往殷而往周,也就是周人反商、翦商之始。周欲向东发展,必先除后顾之忧。此后周人累年向外扩张,先伐犬戎、密须。耆,《尚书》作黎,在今山西中条山长治壶关诸地;邘在今河南沁阳,已入殷畿内。崇在秦晋之间,即今河南嵩县以西之地,崇以筑有高城而著称,是殷西重镇。这些地方的陷落,使殷人在西方无险可守。周迁丰以后,由崇渡河向殷都朝歌进军,沿途皆平坦大道。文王时代,就已经积极做好伐商的准备工作。然而,迁丰后不久,文王死去。

二、武王克商

武王发即位以后,修文王绪业,继承文王遗愿,进行伐商的准备工作。武王东观兵于孟津,向殷王朝示威,并观察殷王朝的动静。此时,殷纣王一味贪恋淫乐,已无暇顾及周人炫耀武威的举动了。但是,武王见殷王朝的内部尚无隙可乘,遂还师。武王没有胜利的把握是不敢轻举妄动的。

又过二年,殷纣王杀王子比干,囚箕子,内部矛盾毕露,于是武王遂帅师东伐,于十二年 [6] 二月甲子朝 ( 即公元前 1046 年二月甲子的早晨 ) ,至于商郊牧野。

武王伐纣是有充分准备的。武王率领戎车三百辆,虎贲 ( 勇士 ) 三千人,诸侯军旅,西南地区的庸、蜀、羌、髳、微、卢、彭、濮人。孔颖达《正义》曰:“此八国者,皆西南夷也。”顾颉刚对《牧誓》中记载的“八国”进行考证: [7] 庸,《左传》杜预注曰:“庸,上庸县。”在今湖北竹山县。

蜀,初在汉中、南郑一带。

羌,今甘肃东北东南部,离岐周不远。

髳,《左传·成公元年》:王师“败绩于徐吾氏 ( 茅戎 ) 。”茅、髳同声,即一族,今之山西南端平陆县一带。顾颉刚认为在四川境内。

微,过去曾以为“微”在四川省眉山县,不确。顾颉刚先生在认为在陕西省郿县。

卢,《国语·周语中》:“庐由荆妫。”韦昭注:“庐,妫姓之国。”今湖北南漳县东北 50 里有中庐城,为春秋时卢戎古国。

彭,《左传·桓公十二年》:“伐绞之役,楚师分涉于彭。”杜预《春秋释例》:“彭水出新城,昌魏县东北,至南乡、筑阳县入汉。”昌魏、筑阳等地皆在湖北,那么“彭”亦在今湖北。

濮,濮人当散处在武当、荆、巫诸山之中,及今河南西南部地区。

在武王伐纣的战役中,此“八国”军队跟随出征,是打败殷商王朝的重要力量之一。

《诗·大雅·大明》曰:“牧野洋洋,檀车煌煌,驷騵彭彭,维师尚父,时维鹰扬,凉彼武王,肆伐大商,会朝清明。”意思是:在广大的牧野战场,周用檀木制造的战车非常漂亮,赤毛白腹的马强壮有力,师尚父 ( 即姜太公 ) 的军队非常威武,如腾飞的鹰,辅佐武王,去征伐大商,在清晨与商交战。可见周人军队的威武雄壮。

殷纣王在位年久,内部矛盾重重,“亿兆夷人离心离德。”其主要矛盾是纣为了壮大自己的力量,收容叛逃,损害了统治部族内部的自身利益。如《尚书·牧誓》云:“今商王受,……乃惟四方之多罪逋逃,是崇是长,是信是使,是以为大夫卿士,俾暴虐于百姓,以奸宄于商邑。”商纣收容叛逃,并使他们为大夫卿士以凌驾于其旧贵族之上,为害百姓和广大商邑人民。牧野之战,如《大雅·大明》所云:“殷商之旅,其会如林,矢于牧野。”殷商军队像树林一样多。但“纣师虽众,皆无战之心,心欲武王亟入。纣师皆倒兵以战,以开武王”。 [8] 商纣失败的主要原因是内部崩溃,内外矛盾交织。

武王以甲子朝克商,《利簋》铭云:“武王征商。惟甲子朝,岁则克。闻,夙又 ( 有 ) 商。辛未,王在阑师,易 ( 锡 ) 又 ( 右 ) 事利金。”此铭记载武王克商的史实。岁是岁星。“岁则克”是右史利的建议,闻是上闻于武王,武王采纳了利的建议,因而就在祭岁星的早晨 ( 夙 ) 就占有了商国。辛未是甲子日后的第八天。阑师地在管,管在今郑州。此次打败殷商,因为右史利的建议而获胜,因而武王赐之以金 ( 即铸簋的铜 ) 。

牧野之战,殷人倒戈以开武王,使武王迅速地进入殷都朝歌。纣王逃跑不及,退至鹿台之上,穿宝玉衣自焚而死。周人经过数代的努力、发展,终于在武王时期,推翻了殷商王国,建立了周王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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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武庚三监之乱与周公东征

周人取得了政权后,并没有完全消灭殷商国家,而是根据当时人们“灭国不绝祀”的原则,保留殷人的祭祀。周武王让纣的儿子武庚仍继承殷王位,统治殷商故地。武王又安排自己的弟弟管叔、蔡叔、霍叔驻守在殷都周围的邶、鄘、卫三国,以监视武庚,史称“三监。”周人立国未稳,强敌环视,武王为国事忧虑,常常夜不能寐。他说:“维天建殷,其登名民三百六十夫,不显亦不宾灭,以至于今。我未定天保,何暇寐 ! ” [9]

克商后的第二年,武王有疾,死去。成王即位,年幼,由周公代行王事。周公当时已称王,在颁布的一些诰命中,皆有“王若曰”句,如《尚书》中《大诰》、《酒诰》等。武王的弟弟中管叔最长,按照兄终弟及的惯例,他有资格继承王位。如今周公立武王子成王,成王年幼,周公自己称王执政,这引起了武王群弟的不满和猜忌。《尚书·金縢》载:“管叔及其群弟乃流言于国曰:‘公将不利于孺子。'”在这种情况下,管、蔡与武庚联合作乱。武庚早有复国的野心,这时不仅联合“三监”,而且又和殷商旧地东夷的徐、奄、薄姑等方国串通,叛乱反周,局势十分严重。

管、蔡以及武庚与东夷地区的叛乱,严重地威胁了周王朝的安全。周公团结召公奭,采取果断措施,亲率大军东征。东征对巩固和奠定西周王朝起了重要作用。

《尚书·金縢》记:“周公居东二年则罪人斯得。”周公首先镇压“三监”,制止了流言,杀了管叔放逐了蔡叔;还诛杀了武庚,以纣王庶兄微子继承殷朝,在宋建国,史称宋国。

武庚覆灭后,周公继续东征,经过三年艰苦斗争这场动乱才告平定。

东征范围似较广阔,穷追猛打,声势达于江南。《吕氏春秋·古乐》:“成王立,殷民反,王命周公践伐之。商人服象,为虐于东夷,周公遂以师逐之江南。”周公东征至江南,可以在铜器铭文中找到旁证。丹徒出土的《俎侯夨簋》铭曰:“唯四月,辰在丁未□□武王、成王伐商图,遂省东或图。王□于俎,□□□飨。王令虞侯夨曰:‘□侯于俎。……锡土,厥川三百□,厥□百又□□□邑卅又五,□□□百又卌,锡在宜。王人□□又七姓;锡郑七伯,厥□□□五十夫;锡俎庶人六百又□□六夫。俎侯夨扬王休,作虞公丁尊彝。”“□武王成王伐商图”,即查看了武王、成王伐商的地图,把俎这个地方封给宜侯。周人的声威可能达到了江南。此器,或说是成王时器,或说是康王时器。根据铭文中“武王、成王伐商图”,此器当为康王时器,可能周王室的东征一直延续至康王。

周公东征胜利以后,彻底消灭了殷商王朝的残余势力,扩大东方境土。为了巩固周王朝在东方的统治,周公进一步营建东都雒邑和封建诸侯。周公、成王、康王时期是西周王朝稳定发展时期,“刑错四十年不用”, [10] 史称“成康盛世。”

四、营建雒邑

周王朝在灭商以后,将其兵力分为三部分:殷八师、成周八师和西六师,以保卫全国。殷八师驻在殷之故地朝歌,主要是对付殷人和东夷。《小臣 言速 簋》铭载:“揸 !( 今 ) 东夷大反,伯懋父以殷八师征东夷。”可见东夷作乱是殷八师镇压的。西六师驻守西土,拱卫丰、镐宗周之地。营建东都雒邑后,成周八师驻守在雒邑,以保卫成周。《录卣》铭曰:“王令  曰:  !( 今 ) 淮夷敢伐内国,汝其以成周师氏,戌于叶师。”“成周师氏”即周八师的师氏;《競卣》铭载:“惟白屖父以成师即东,命戌南。”成师即成周八师的省称,南淮夷的作乱则用成周八师前往征讨。

为了控制东方,威服南土,周公决定“作大邑成周于土中。”周公定鼎于郏鄏 ( 今洛阳市内郏鄏陌 ) ,在今河南境内建造雒邑。这里地处天下之中,是伊、洛、瀍、涧四水流经之地,土地宽平,千里沃野,是天然的粮仓。在它的东边,又有伊阙之险隘,是进可攻、退可守的战略要地。这样,西起周原,东至雒邑,即渭、泾、河、洛一带皆为周的王畿之地。西边以镐京为中心,是周人发祥之地,称为“宗周”;东边以雒邑为中心,是东方重镇,也是保护宗周的门户。

雒邑又分为二部分,瀍水东岸称为成周。周王朝把殷“顽民”迁到这里,严密监视。瀍水西岸修建王城,是朝会诸侯的东都。

驻在雒邑的成周八师,东可以控制东方各诸候国家,西可以拱卫宗周,南可威服淮夷,北可扼幽燕。雒邑成为周王朝的东都、东方的重镇,对巩固周王朝的统治起了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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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封建诸侯

周初封建诸侯,在文王时代就已开始。文王曾封仲雍于虞 ( 约今山西平陆县东 30 公里 ) ,称之为虞仲。伐崇之后,把崇地封给虢仲 ( 仲的封国原称西虢,约在今陕西宝鸡东 ) ,后来又封了虢叔 ( 其封国称东虢,其地约在今河南荥阳县之虢亭 ) 。武王克商之前,周已开始分封了。

周公东征取得胜利,朝歌以东广大疆土皆入版图。为了巩固统治,必须大量分封亲属子弟镇抚其地。《左传·定公四年》:“昔武王克商,成王定之,选建明德,以藩屏周。”《荀子·儒效》:周公“兼制天下立七十一国,姬姓独居五十三人焉,周之子孙苟不狂惑者,莫不为天下之显诸侯。”这些诸侯都是按照形势发展和需要而次第分封的,分封也不限于武王、成王时代,康王,宣王时代,都在继续分封。

诸侯国主要可分为:同姓,即姬姓诸侯国;姻亲,即和周王朝有婚姻关系的诸侯国;先代之后,即夏商及尧舜的后裔;还有一些是原来就存在的方国部落,或在殷商末期就投靠周族,周王朝因其故地而封的诸侯国。

姬姓封国 周初,在分封诸侯国的同时,设立诸“监”,一些“监”逐渐变成侯国。分封的较大的诸侯国有:

卫国,武王少弟康叔的封国,所领封国即殷商故地,国都定在殷旧都朝歌 ( 今河南淇县 ) 。

鲁国,周公长子伯禽的封国,国都曲阜。其辖地在今山东泰山之西南。

晋国,成王弟叔虞的封国,国都翼 ( 今山西翼城县东南 ) ,其辖地在今山西西南。

燕国,召公奭子孙的封国,都于北燕 ( 今北京市东蓟县 ) 。

姬姓诸侯国还有些小的封国。《左传·僖公二十四年》云:“管、蔡、郕、霍、鲁、卫、毛、聃、郜、雍、曹、滕、毕、原、丰、郇,文之昭也。邘、晋、应、韩、武之穆也。凡、蒋、邢、茅、胙、祭、周公之胤也。”这些都是文王、武王、周公裔孙的封国。

“文之昭”的封国有:

管,文王子叔鲜的封国,其地在今河南郑州附近,管蔡之乱被平后,其国湮灭,成为郐国之地。

蔡,文王子叔度的封国,其封国原在今殷墟一带,后因管蔡之乱,蔡叔流放。蔡叔死后,周公将其子封在蔡叔所流放之地,建立蔡国。国都在今河南上蔡一带。

郕,文王子叔武的封国,在今山东宁阳县北。

霍,文王子叔处的封国,在今山西霍县西南约 23 公里处。

毛,文王子叔郑的封国,在今陕西岐山、扶风一带。

聃,文王子季载的封国,不详其处。《国语·周语中》:“聃由郑姬。”韦昭注曰:“聃,姬姓,文王之子聃季之国。郑姬、郑女,为聃夫人。同姓相娶,犹鲁昭公娶于吴,亦其 女卖 姓,所以亡也。”

郜,文王子封国,在今山东省成武县东南约 40 公里处。

雍,文王子雍伯的封国,在今河南修武县西,泌阳县东北。

曹,文王子振铎的封国,在今山东定陶西北约 2 公里处。

滕,文王子叔绣的封国,在今山东滕县西南 7.5 公里有古滕城,即古滕国之所在。

毕,文王子毕公高的封国,在今陕西咸阳北毕原。

原,故城在今河南济源县西北。

丰,文王灭崇,作丰邑,武王封其弟为丰侯。《竹书纪年》载成王十九年黜丰侯,自是封绝。丰邑故城在今陕西户县东,咸阳市南。

郇,故城在今山西临猗县西南。

“武之穆”,即武王子辈的封国,主要有:

邘,武王第二子邘叔的封国,今河南泌阳县西北约 10 公里,当即其封地。

应,周武王第四子的封国。《汉书·地理志》:“父城,应乡,故国,周武王弟所封。”故城在今河南省平顶山地区宝丰县境内。

韩,武王子的封国,初封在今陕西省韩城县一带。周宣王时,大约又封在东北松花江一带。

属于“周公之胤”,也就是周公之子的封国,主要有:

凡,凡伯盖周王室卿士,食邑于凡,故地在今河南辉县西南约 10 公里处。

蒋,《通志·氏族略》认为,蒋是周公第三子伯令的封国,杜注云,在今河南固始县东北蒋集。

邢,《通志·氏族略》云:“周公之第四子受封于邢。”今河北省邢台市境有襄国故城,似即古邢国。

茅,在今山东省金乡县之茅乡,后灭于邾。

胙,据《大清一统志》云,其故城应在河南延津县北故胙城东。

祭,祭伯为王朝卿士,祭为其食邑。今河南郑州市东北有古祭亭,即其封地。

异姓姻亲封国 齐国是师尚父的封国。

陈,虞舜之后,胡公满的封国,妫姓。周初封国在淮北平原的陈,国都宛丘 ( 在今河南淮阳县 ) 。

杞,夏禹之后,东楼公的封国,姒姓。封国在今河南杞县境;春秋以后,徙鲁国东北 ( 今山东新泰县境 ) 。

宋,殷商之后微子启的封国。国都在今河南商丘市境。

会阝 , 妘 姓国,可能是祝融之后,是祝融八部之一。其封国在今河南密县东 35 公里处的曲梁乡古城角寨村。

许,姜姓国,与齐同祖。武王封四岳之后文叔于许,即今河南许昌县一带。

焦,《史记·周本纪》云:“武王追思先圣王,乃褒封神农之后于焦。”焦在今河南陕县南,春秋时属晋,战国时属魏。

祝,《史记·周本纪》载,武王曾封黄帝之后于祝。《春秋经·襄公十九年》“诸侯盟于祝柯”,当是该地。故城在今山东长清县东北。

蓟,武王克商,封尧之后于蓟。故城在今河北大兴县西南。

这些“先代之后”,或许原来就活动在受封国的地域周围,或许是武王时重新分封,加以认可,这些诸侯国与周王朝有臣服关系。

还有一些因故地而封的方国。这些方国一般来说,是西周王朝建立前的同盟国,在武王克商时,曾跟随一道伐商,立下战功。西周王朝建立之后,便因其故地而封,成为周的臣服国。主要有:

楚,周成王时,“举文、武勤劳之后嗣”,因楚祖鬻熊曾服事过文王,故就楚人所活动的故地封熊绎以子男之田,芈姓,居丹阳 ( 今河南浙川县一带 ) 。《史记·楚世家》记:“楚子熊绎与鲁公伯禽、卫康叔子牟、晋侯燮、齐太公子吕伋、王孙牟、燮父、禽父并事康王。”西周的文、武、成、康之际,楚承认了西周王朝的“共主”地位,建立起对周的臣服关系。

濮,濮是一个非常古老的部族,最早活动于商王朝的东南。至今在鲁、豫之间仍留下许多濮人的遗迹。豫北有濮阳,鲁西范县有濮城 ( 此处原称濮县, 1956 年并于范县 ) ;山东鄄城县有城濮集,即《左传·僖公二十八年》所记载的晋、楚城濮大战之地。当然地名并不能做为唯一的依据,但许多以“濮”为名的地方存在,说明濮人确实在商王朝的东南一带活动。濮人或许受殷商的威逼太甚,或许由于别的原因而逐渐南迁到淮水流域。《左传·昭公九年》载:“然丹迁城父人于陈,以夷濮西田益之。”杜注曰:“言夷田在濮水西者与城父人。” 这条濮水旧在亳县西境,今已湮,可能因濮人曾在此居住而得名。西周时期,部分濮人可能仍在淮水流域,但大部分已迁居汉水流域,并逐渐迁至武当山一带。濮为部落之名,百濮系统包括许多部落和方国。濮曾参加过武王伐纣的战争。西周王朝建立后,濮又是臣服于周的南土方国部落,与西周关系密切。

肃慎,亦作“息慎”、“稷慎”,传说舜、禹时代已与中原有联系。禹定“九州”,周边各族“各职来贡”,东北夷即有肃慎。周初肃慎入贡“楛矢石砮。”成王、康王时,肃慎氏来朝。

西周王朝分封的大量的诸侯国,是拱卫周王室的藩屏。《左传·昭公九年》周景王让臣詹桓伯与晋说理云:“我自夏以后稷,魏、芮、岐、毕,吾西土也;及武王克商,蒲姑、商奄,吾东土也;巴、濮、楚、邓,吾南土也;肃慎、燕、亳,吾北土也。吾何迩封之有 ? 文、武、成、康之建母弟,以蕃屏周,亦其废坠是为。”这段话不仅说明周王朝境域的广远,而且说明了周建立诸侯国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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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西周王朝的政治机构与制度

一、西周王朝的政权机构

在西周的国家政权机构中,周天子,即周王,是最高的统治者。从理论上讲,周王具有至高无上的权威,居于宝塔式等级的顶端;但实际上,由于西周时期各种政治措施还不完善,专制主义还未形成,周天子的权力还未达到绝对专制的权威。

西周王朝的职官主要是*******:太保、太师、太傅;掌管六事之大臣,即六卿:司徒、司马、司空、司寇、司士、太史等。

太保,《尚书·顾命》曰;“乃同召太保奭。”《尚书·召诰》:“太保先周公相宅。”保的地位非常显赫,既是周王的辅弼重臣,又是最高的执政官。周初的太保是召公奭。

太师,西周的太师是武官,地位非常显贵。《诗·大雅·常武》:“王命卿士。南仲大祖,大师皇父。整我六师,以修我戎。”《诗·小雅·节南山》:“尹氏大师,维周之氐。秉国之钧,四方是维。”大师,即太师。《伯公父簋》铭文有“伯太师”,可能与太师同属一种官职。师是一种军事长官,负责指挥军队、参加战争等。《周礼》中的“太师”是乐官。古代最早的乐是军乐,配合作战、练武而进行。乐官最初亦与军事有一定关系,以后又逐渐地分职,乐官成为专门的职业,太师也在战国以后发生职务的变化。

太傅,《礼记·文王世子》云:“立太傅、少傅以养之,欲其知父子、君臣之道也;太傅审父子、君臣之道以示之。少傅奉世子以观太傅之德行而审喻之。太傅在前,少傅在后。”傅是教养太子以明君臣父子之道的官职。

以下属六卿之官职:

司马,《说文》云:“马,武也。”司马是职掌军事的长官。司马,亦有称司武。《左传·襄公元年》曰:“司武而梏于朝。”杜注:“司武,司马也。”目前发现的西周早期的金文材料中尚未见到“司马”一词。西周中晚期以后,有关“司马”的记载逐渐增多。《谏簋》铭曰:“王在周师录官,旦,王各大室,即位,司马共右谏入门。”

司徒,即司土。西周早期铜器铭作“司土”,西周晚期才出现“司徒。”司徒管理农业和田地的分配等;所管辖的职官有司虞、司林、司场、司九陂等。《牧簋》铭曰:“王若曰:牧,昔先王既令汝作司土。”可证西周时期已有“司土”的职官。

司空,即司工。空、工同音假借。司空是管理土木工程的长官。《周礼·考工记》郑玄注曰:“司空掌营城郭建都邑,立社稷宗庙,建宫室车服器械,监百工者。”司工管辖职官有司刍等。

司寇,是管理刑法的官。西周初期,卫康叔曾做过西周王朝的司寇。刑法是任何国家都重视的,司寇是西周王朝的显官。

司士,《周礼·夏官·司士》云:“掌君臣之版,以治其政令……以诏王治,以德诏爵,以功诏禄,以能诏事。……正朝仪之位,辨贵贱之等。……凡邦国三岁则稽士任而进退其爵禄。”司士是职掌群臣的考察任免,进退禄爵,以佐王之吏治的显官。

西周时期,史官是非常重要而又十分活跃的官职。西周王朝有“太史。”太史掌管西周王朝文书起草,记载国家日常政令、文件、政务,以及王的活动和言语,编订史册,并管理国家的图书典籍等。史官系列中还有“史”、“内史”、“右史”、“御史”等。

太祝,古人崇拜鬼神,凡事都要祝告祈祷,设祝官,并设太卜,以管理占卜。

西周官制逐渐完善。*******六卿的设置,使西周王朝既有辅弼天子的重臣,又有管理国家军事、土地、工程、司法、官吏升黜、文书典册、祈祷占卜的重臣。这些大臣皆为周天子所任命,又必须为周天子竭诚服务。周天子通过这些重臣去控制全国的臣民。

西周王朝的职官是世袭的。如西周初年,周公、召公二人在王朝执政,《史记·周本纪》云:“召公为保,周公为师。”周公、召公各有长子分别被分封在鲁国和燕国为国君;除此以外,周、召二公各有后裔在周王朝世袭为师、为保,亦称周公、召公。《左传》中还常见东周王室的周公、召公的活动。见于《左传》的周公、召公是西周初年武王之弟周、召二公的后代裔孙。其他官职如太史、太祝、太卜及司马、司空、司徒等官职亦是世代相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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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西周王权的进一步神化

西周王权相对殷商王权,进一步神化。如果说殷商国王把天上的帝称“上帝”,把死去的祖先称为“帝”或“下帝。”下帝在上帝左右;而至周代,西周国王不仅把死去的祖先与天帝一起祭祀——禘祭,而且正在位的国王也把自己与天帝紧密地结合在一起。周王把自己神化为天的儿子,即周天子。《尚书·召诰》云:“皇天上帝,改厥元子。”元子,就是大子,即皇天上帝的大子。《释诂》云:“元,首也。首是体之大,故传言大子。”

《尚书·召诰》把周成王说成是天之元子,曰:“有王虽小,元子哉 ! 其丕能 言咸 于小民。今休,王不敢后。用顾畏于民碞。王来绍上帝,自服于土中。旦曰:‘其作大邑,其自时配皇天,毖祀于上下,其自时中乂,王厥有成命,治民今休。'“这段话的意思为:成王即位时虽然年纪幼小,但却是天之元子,他肯定能和于小民,成今之美政。王营建洛邑之政务不敢推迟,能用之士必任之,顾念下民,则美道成矣。成王是承上帝为治,躬自服行教化。周公旦说:作大邑亦是配皇天而治,则慎祀于天神地祇,则可在天下中部有这样一个美好的地方建立都邑。王既有天之成命,必获太平之美政。

周王把自己神化成天子,自出生就与众不同。《帝王世纪》云:“文王梦日月着身。”日月着身,就是王兆。周王既是天子,那么他就是皇天上帝在人间的代表,周天子治理国家和人民就是代天行命。《尚书·牧誓》武王伐纣时说:“今商王受惟妇言是用,昏弃阙肆祀弗答,昏弃厥遗王父母弟不迪,乃惟四方之多罪逋逃,是崇是长,是信是使,是以为大夫卿士,俾暴虐于百姓,以奸宄于商邑。今予发惟恭行天之罚。”周武王数说了殷纣王的罪行后,指出自己是“恭行天罚”,代天惩罚商纣的,从而把自己的行为神化为天命,天的意志。

西周王朝把鼎作为王权统治的象征。

鼎、簋、壶、鬲等原是古人烧饮用的炊煮器和盛水器;觚、角、爵是盛酒器和饮酒器。这些器物是人们的生活用具。原始社会时期,氏族部落中有人死去,活着的人将死者生前用过的生活用具和生产工具进行随葬,让死者到另一个世界中继续使用。由于远古的人们极度迷信,相信人死后仍然有一个魂灵存在,于是他们拿出最好的食物,盛在最好的器皿中,去供奉祖先和神祇。用以盛祭品的器皿,如鼎、簋、鬲等就被赋予神圣的含义,成为礼器。西周王朝把鼎作为王权的象征。如周公、成王“定鼎于郏鄏” ( 郏鄏在今洛阳市内 ) ,其意则为周公在洛阳建成东都,亦是周王朝的权力所在。

公元前 606 年,楚庄王伐陆浑之戎,至于雒。雒邑是周天子的国都。楚庄王耀武扬威,观兵于周疆,向周王室的使者王孙满询问:周王室的镇国之宝鼎的大小和轻重如何。以后的人们则把“问鼎”当做欲夺取权力的代名词。王孙满回答说:“在德不在鼎。昔夏之方有德也,远方图物,贡金九牧,铸鼎象物,百物为之备,使民知神、奸。故民入川泽山林,不逢不若,螭魅罔两,莫能逢之;用能协于上下,以承天休。桀有昏德,鼎迁于商,载祀六百。商纣暴虐,鼎迁于周。德之休明,虽小,重也;其奸回昏乱,虽大,轻也。天祚明德,有所厎止。成王定鼎于郏鄏,卜世三十,卜年七百,天所命也。周德虽衰,天命未改,鼎之轻重,未可问也。” [11] 周王把王权归于天命,而天命在德。天命未改,故鼎之大小轻重未可问,从而把周王权进一步神化。

周人“受天命”,就是接受皇天所付给的人民及疆土。《尚书·梓材》云:“皇天既付中国民,越阙疆土于先王。”周人的统治就是天命。“天佑下民,作之君,作之师,惟其克相上帝,宠绥四方。”君与军队皆天命之作。周王是辅助上帝统治下民的。周天子是天的儿子,是皇天上帝在人间的代表,他对国家和人民的治理代表天的意志,从而为周代王权罩上了神秘的色彩。

三、周人的宗法制

西周宗法制是政权与族权相结合的产物,是周天子巩固王权的工具。

西周王朝分封诸侯和任命职官皆以亲亲尊尊为标准。所谓“亲亲尊尊”,就是周王室根据与天子血缘的远近而确定其身份贵贱尊卑和封国的大小。在家族基础上形成的宗法制也是周王朝进行统治的重要原则。

宗法制度下,周天子的王位只有嫡长子继承。承继王位的一支应算做大宗。周天子的诸子之中除去承继王位者,其他儿子称为别子或庶子,是为小宗。

周王的庶子被分封在诸侯国做国君,国君在诸侯国中为祖。国君位由嫡长子承继,国君的别子或庶子又立为诸侯国中的大夫。大夫之家又有大宗、小宗之区别。小宗的地位依次降低,最后成为仅有薄产或没有田产的“士。”周王室这样层层分封,形成一个以亲亲尊尊贵贱为等级的庞大的贵族集团。

西周的宗法制以家族为基础,以宗统为顺序而形成。宗法制度下,大宗为尊贵,小宗相对大宗为卑贱。小宗没有资格祭祖,只有大宗才有资格祭祖。《礼记·大传》云:“庶子不祭,明其宗也。庶子不得为长子三年,不继祖也。别子为祖,继别为宗,继弥者为小宗。有百世不迁之宗,有五世则迁之宗。百世不迁者,别子之后也,宗其继别子之所自出者,百世不迁者也。宗其继高祖者,五世则迁者也。尊祖故敬宗,敬宗,尊祖之义也。”郑玄注曰:“别子,谓公子若始来在此国者,后世以为祖也。”别子,则是诸侯国的始封君,为诸侯国之祖,于周王室为小宗。

宗族是按家族的宗统为顺序排列的。宗族长是宗族的统治者,也是最尊贵者。嫡长子是继承先祖先君的宗子,所以嫡长子就是最尊贵的族长。西周王朝按亲亲尊尊的原则,以家族为基础而进行分封,分封的对象是各个宗族的宗族长。封国或封邑的土地和人民都属于宗族长,宗族的成员在宗族长的庇护下而生活。宗族长如果弃官“则族无所庇。”因此宗子像宗族的城一样,城可以庇护其民,而民也要维护城。《诗·大雅·板》云:“大邦维屏,大宗维翰。怀德维宁,宗子维城。无俾城坏,无独斯畏。”宗子与族人的关系就像城与民一样,要相互支持维护。族人要拱卫宗子,宗子庇护族人。

周王室是天下的大宗,周王是周族的宗子。周王既是国家的国王,又是天下大宗的族长;同样,西周王朝分封的诸侯国君,亦是诸侯国大宗的族长。《诗·大雅·公刘》云:“食之饮之,君之宗之。”西周是融君统、宗统为一体的国家,故西周王朝又称为“宗周。”《诗·小雅·正月》云:“赫赫宗周,褒姒灭之。”西周王朝把政权与族权有机地结合起来。

周代的宗法制度保证了嫡长子的继承权和无比尊贵的地位,当然也保证了周天子无比尊贵的王位和权力。宗法制度与继统制度相辅相成,是巩固周代王权最有力的工具。宗法制度下,周天子既是天下共主、高高在上的国王;又是天下的大宗的宗子,尊贵的宗族长。周天子的王权大大巩固和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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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军队和刑罚

西周王朝自建立起,就发生各种大大小小的战争。如周文王伐犬戎、密须、耆国、崇侯等,武王伐纣、周公东征、穆王西征、昭王南征、厉王伐淮夷、宣王南征等等。西周王朝有一支强大的军队。

西周王朝的军队主要有成周八师、西六师、殷八师。西六师驻守在宗周,即丰、镐之地,以保卫西周王朝的本土。殷八师似驻守在殷商故地。成周八师驻在东都雒邑,这样东可以镇守东方的广大境域,西可拱卫宗周,南可以威服淮夷,北可扼幽燕。

西周时期,诸侯国亦有军队,但归周天子调遣,即“礼乐征伐自天子出。”诸侯国内,国君亦分封大大小小的卿、大夫、士,即诸侯国君之臣。诸侯国卿大夫有自己的采邑,采邑主有自己的族兵,即私卒家兵。卿大夫的私卒家兵要归诸侯国君调遣。

西周时期,周天子、诸侯国君、卿大夫皆有自己的军队和家兵,但卿大夫私卒,国君可以征用;诸侯国军队,周天子可以征用。这样就形成了一种宝塔式的等级统治。西周王朝自己就有一支规模强大的军队,又加上诸侯国、卿大夫的军队和家兵,是保护周王统治的有力工具。

贵族都有自己的族兵,平时生产或习武,战时召集作战,自由人均为战士。从武王伐纣的战例分析,西周军队当由诸侯国军队和周王直属军队两部份组成,当时文武未分,并无专职军士将领,国君、卿大夫等均身兼文、武。族兵、私属平时从事自己的本职工作,战时征集。兵器主要为干、戈、矛、钺、弓箭、斧等。军队中的千夫长、百夫长下面,当为什、伍组织,有戎车、虎贲 ( 勇士 ) 、甲士,还有徒卒。战斗前,往往先派出勇力之士犯敌致师,所谓致师,即冲入敌阵挑战,入敌垒,斩敌首或执俘而还。

关于西周的刑法,《尚书·吕刑》记载有:黥 ( 刺面 ) 、劓 ( 割鼻 ) 、膑 ( 即刖刑 ) 、宫、大辟 ( 杀头 ) 。 1975 年,在陕西岐山董家村出土的《 亻朕 匜》,其铭文是西周一个重要的法律文献。《 亻朕 匜》铭曰:伯扬父 ( 即法官 ) 讯牧牛,“汝敢以乃师讼”,“我义便 ( 鞭 ) 女 ( 汝 ) 千,  女”,  当为墨刑的一种。铭文又曰:“今我赦女,义便鞭女千,黜 黑 屋 女;今大赦女,便 ( 鞭 ) 女五百,罚女三百锾。”牧牛表示再也不敢诉讼师了,如再告,则鞭千,并受墨刑。在这里,牧牛是原告,师是被告,但牧牛与上司诉讼,故法官伯扬父要鞭打牧牛。上段铭文说明西周时已有鞭笞、罚金、墨刑。

古代兵刑不分,如《国语·鲁语》曰:“大刑用甲兵,其次用斧钺,中刑用刀锯,其次用钻凿,薄刑用鞭扑。”说明动用甲兵征伐亦是惩罚用刑的一种形式。

五、西周王朝的田制

西周时期的土地制度主要是井田制和爰田制。

井田制是新石器时代晚期开始萌芽,在冲积平原上逐渐出现的一种田制。有人曾怀疑它的存在,并提出《周礼》一书是伪书的观点。徐中舒先生举出了大量的先秦典籍的记载,证明了我国古代井田制度的存在。关于井田的井,《周易·井卦》云:“改邑不改井,无丧无得,往来井井。”井是邑的基本组织,“四井为邑”,“改邑不改井”,是指井和四井为邑的组织都不改,仅以此井改属彼邑,或以彼井改属此邑,故“无丧无得”,“往来井井”,与《荀子·儒效篇》中“井井兮其有理也”的“井井”一样,都是以井田形容整齐划一、有条有理的样子。古代必有豆腐干式的井田存在,才有“往来井井”和“井井有理”的词句。

耕字偏旁从井,《说文》云:“耕从耒、井,古者井田,故从井。”耒是殷周两代主要的生产工具,用于刺土深耕。耕从耒、井,说明井田是古代平原低地沃土普遍存在的制度。

甲骨文中绝大部分“田”作田猎讲,其为农田之“田”则写为“囲”,说明古代井田存在的事实。《左传·襄公二十五年》载楚国土地共分九等,在衍沃肥美之地才有井田,称为“井衍沃”,只有在平原地区才实行井田制。关于井田制,《孟子·滕文公上》云:“方里而井,井九百亩,其中为公田。八家皆私百亩,同养公田,公事毕,然后敢治私事。”意思为,方一里为一井,每井九百亩,在中间的一百亩为公田,其他八家,每家一百亩。公田为八家共同耕种,待公田上的农事做完后,才开始做私田上的农活。

周部族从我国西部兴起,西部黄土高原实行的是换耕的爰田制。这种爰田制是人类社会发展中普遍存在的制度,从不定期抛荒到定期轮休耕作。把田分为休耕的田,休耕二年后新耕的田,休耕三年后的田,进行轮换耕作,称为爰田制。而井田则是年年都可以耕种的田。

先秦的史籍记载表明,西周时期井田制和爰田制下耕作的每一个劳动者都可以分到百亩上田,或百亩以上的中下田,这份土地归他个人占有,收获也归个人享用。但这些劳动者要无偿地为统治者耕种公田,故《诗·小雅·大田》有“雨我公田,遂及我私”的记载。

《孟子·滕文公上》记载:“夏后氏五十而贡,殷人七十而助,周人百亩而彻,其实皆什一也。”周人的“彻法”,就是让西周每人百亩份田之外,再为统治者无偿耕种十分之一的“公田”。周人耕种的“公田”,又叫“藉田”。“藉”,是借民力耕种的意思。

西周晚期,藉田制下的矛盾日益暴露,不能适应生产力的发展,“无田甫田,维莠骄骄”,“无田甫田,维莠桀桀。”藉田无法维持了。《国语·周语上》云:“宣王即位,不藉千亩。”韦昭注曰:“藉,借也,借民力以为之。”《诗·周颂·载芟序》郑氏笺云:“藉,之言借也,借民力治之,故谓之藉田。”《风俗通·祀典》云:“古者使民如借,故曰藉田。”由以上解释可知,宣王“不藉千亩,”就是不再借民力耕种。周宣王废止藉田。

《礼记·王制》载:“田里不鬻”,有人据此认为西周土地不能买卖。《礼记·王制》出自汉代人之手,有许多理想化的成份。其实,西周土地关系非常复杂,应从平民和贵族的不同情况去考察。从金文中可以看出,西周土地有转让和交换的现象。

1975 年岐山董家村发现的裘卫四器,为研究西周中期的土地转让制度,提供了重要资料。“裘”的本意是皮衣,在这里是官名,即《周礼》中的“司裘。”“卫”是人名。裘卫,即是掌管皮裘的官员,名叫卫。四件裘卫铜器的铭文记载了裘卫转让土地与土地诉讼的事实。

《卫盉》铭文载:“惟三年三月既生霸壬寅;王称旂于丰。矩伯庶人取堇章于裘卫,才八十朋,厥贾其舍田十田。矩或取赤虎两,麀贲两,贲 韦合 一,才廿朋,其舍田三田。”意思是,裘卫拿出觐章 ( 玉制品 ) 、赤色虎皮等两批东西,共换回矩伯十三田的土地。

《五年卫鼎》铭文的大意是:裘卫向邢伯、伯邑父、定伯等宰辅人物告发,邦君厉与他之间发生了土地纠纷,经过一番审讯,派三有司 ( 司徒、司马、司空 ) 到实地勘察,划定田界,裘卫以“田五田”,交换邦君厉的“田四田。”这种现象都说明,西周时期,土地与其他物品一样,可以进行实物交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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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敬天保民思想的出现

西周王朝以小邦周打败了大国殷,这在西周贵族的思想中激起了强烈地反响,使他们反思。《尚书·召诰》云:“我不可不监于有夏,亦不可不监于有殷。”夏、商王朝灭亡的原因是西周贵族经常讨论的问题。周天子认为他们自己是天帝派到人间的王,而殷商国王也是天帝派来的,殷商为什么会灭亡呢 ? 西周贵族认为,天选择敬天有德者做天子,付给他土地和人民,要天子代天保民;如果天子不能保民,天就会降灾,就会易“天命。”《召诰》还说:“相古先民有夏,天迪从子保,面稽天若,今时既坠厥命。今相有殷,天迪格保,面稽天若,今时既坠厥命。今冲子嗣,则无遗寿耇……知今我初服,宅新邑,肆惟王其疾敬德。王其德之用,祈天永命。”这段话意为,古先民之王夏禹能敬德,天道从而保佑夏王朝的平安执政,禹亦面考天心而顺之;桀弃禹之法而坠天命;殷王朝亦是背弃了天命;只有我尚在幼冲的成王,初理政,宅新邑,敬德保民,求天予以永命。

周天子代天保民,则天命永在;反之,则易天命。周天子是否敬德保民,有什么标准呢 ? 天要看民的意志。《尚书·泰誓中》曰:“天视自我民视,天听自我民听。”《尚书·酒诰》云:“人无于水鉴,当于民鉴。”《尚书·召诰》云:“欲王以小民,受天永命。”西周国王认为,只有敬德保民,才能使王权巩固和稳定,受天永命。

西周初年的文书诰命中,贯串了西周贵族的保民思想。王国维《殷周制度论》中说:周人“其所以祈天永命者,乃在德与民二字。……文、武、周公所以治天下之精义大法,胥在於此,故知周之制度、典礼实为道德而设。”《尚书·康诰》记载,周公在建成东都洛邑后,对康叔及侯、甸、男邦、采卫等四方诸侯说:“惟乃丕显考文王,克明德慎罚,不敢侮鳏寡,庸庸,祗祗,威威,显民,用肇造我区夏,越我一二邦,以修我西土。惟时怙冒,闻于上帝。帝休,天乃大命文王,殪戎殷,诞受厥命,越厥邦厥民。”周公所说话意为,我们英明无比的文王之所以战胜大殷王朝,主要在于我们能明德慎罚,成其美政,且上闻于天帝。天帝认为我们做的很好,才授文王以大命,推翻商纣,承受了天命。

周公又谆谆告诫康叔,要记住文王的教诲,学习殷朝先哲王,用康保民,使天帝知晓。周公说:“今民将在祇乃文考,绍闻衣德言。往敷求于殷先哲王,用保乂民。汝丕远惟商耇成人,宅心知训。别求闻由古先哲王,用康保民,弘于天,若德裕乃身,不废在王命。” [12] 周公希望康叔不要贪图安逸,对民宽宥,不杀无辜,这样天帝才能保佑周王朝。周公教诲的宗旨在于敬德保民,在于维护周的王权。

西周王朝对德的重视,也表现在历代周王的谥号上。王有美德,则有美谥;有不令德,则用恶谥。如果说夏、商国王的名号皆以天干命名,如夏朝的孔甲、履癸;商朝的盘庚、小辛、祖甲、廪辛、武丁、雍己、祖辛等,反映夏商时期天文历法的发展。西周国王则以德行为王的谥号,如文王、武王、成王、康王、昭王、穆王、恭王、懿王、孝王等。《史记·谥法解》云:“经纬天地曰文,道德博闻、慈惠爱民曰文;刚强自理、克定祸乱曰武;安民立政曰成,安乐抚民曰康,圣闻周达曰昭,布德执义曰穆,尊贤贵义曰恭,温柔贤善曰懿,慈惠爱亲曰孝”等,这些皆为西周王朝有美谥的国王。西周王朝还有厉王、幽王等不令王,《谥法解》云:“杀戮无辜日厉,动祭乱常曰幽。”这些都是周王朝的不令德之王。

西周王朝以德行为王谥,开我国后代帝王以德为谥的先河,周王把敬德保民看作天的意志,又把自己当做体现天意的天子。天子如果不能代表天意,不能敬德保民,天就会反易天命,断绝天禄,也就是换替天子。因此西周王朝之所以敬德保民,其目的就是要维护、巩固西周国家的王权统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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